我认为这个扶助的标准不够多,并不能一概而论所有的失独家庭。
农村与城市生活条件,养老安排及退休金不同,扶助应分情况。
在农村失独的家庭中,如果没有充足的养老保险,可以列入五保户,由政府来进行养老送终工作。
这并非是将他们与普通的家庭简单地区分开来。而是要承认他们所面临的养老方面的问题更为直接,同时也更加需要稳定地进行安排。
既然是由政府来承担养老送终的,那么相关的保障可不能仅仅只是一句承诺,还得有能够落实的标准才行。
退休金的标准应当是每个人每个月在2000元以上。这个标准最起码应该是农村失独老人养老保险的一个底线。
城市存在足够的退休金,可以按这个标准来执行,不用因为城乡的不同而把同样的难题分成高低的。
城市的退休金不够的,应当补足2000元以上。
这样的处理,关键并非是把所有的人都发给同样的钱财,而是使基本养老的保障达到一个比较明确的程度。
另外独生子女生亡家庭特殊扶助金也应该继续增加。
标准可由每人450元提高到每人590元。
特殊扶助金,可由每人350元提高到每人460元。
这两种家庭所面临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扶助的标准就不应该含糊地去处理。

失去子女后长期养老与生活压力一个是照顾、生活和持续支出所带来的负担。
分别列出两项标准,至少表明扶助不可以只看一个总数。
数字的提高并非是为了创造特殊的待遇而创造,而是让特别的扶助真正具有一点特殊意义。
要是标准过低的话,名义上是有扶助的,但是实际上却很难满足生活中基本的需求,那么这种扶助很容易就变成纸上的安慰了。
而医保报销的标准也是必须要提高的,这一点可不能被那退休金的问题给掩盖住。
失独家庭养老收入与医疗保障并不是两件完全分离的事情。
退休金已经提高了,但是医保报销还是不够,当遇到医疗方面的支出,生活上的压力依然会重新被压回去。
因此,政府除报销医疗费外,还应该报销护工。
护工费也是照护中必须的支出,不可因为不属于药物和治疗费,而排除在保证之外。
如果仅仅管医药费用,不考虑护工费用的话,需要照顾的人还是会承担很大的负担的。
将护工费用列入报销范畴,与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同一保障思路的两部分
说到底失独家庭的扶助可不能仅仅只看一个大概的数字,更不能只给予一项补助,就觉得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
农村要安排由政府养老送终,城市要照料退休金不够的情况,退休的标准要每人每月在2000元上下。
特殊扶助金需分别提高,医保报销的标准需要增加,护工的费用也应纳入政府的报销范围内。
我认为,这种区分并不是将问题简单化,而是将不同家庭所面临的困难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