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失独的家庭是否要再生育一个孩子不能由别人来替他们做出决定,真正应该看的是夫妻双方的身体,精力,经济以及教育条件是否能够承担。
这件事情不能仅仅用一句应该放下来解释的,也不能将再生一个小孩简单地看作是逃避过去的。
对于很多曾经失去孩子过的夫妻而言,家这个名字,或许已经和以往不一样。
孩子在家,有生活安排,有相互面对的事,夫妻也有一个具体的联系。
孩子离去之后,本来熟悉的家里秩序被打乱了,日子依然在继续着,人却不一定能找到继续前行的方向去。
因此,有的家庭会认为,只有再有一个儿子,家才能够重新成为一个真正家。
这并非是说余生必须依靠孩子生存,也并非有了孩子之后,以往的失去便可以被抹去。
但是对于经历过这样痛苦的人来说,生活的期望有时候确实会与一个新生的孩子相联系。
没有过失独经历的人,是难以真正理解这种感受的。站在外面讲几句体面的话语,听起来很容易,但是落到当事者的生活里面却不一定管用。
很多官面的说法,通常是没有失独经历过的人才能够说出的。

这并非是责备谁,而是许多感受本身就不能够通过旁观和想像完全理解它。
因此,别人没有必要急于把自己的回答交给别人,不要一味地劝说生,也不能一味的劝他们放弃。
是否再生,最后还是夫妻二人对自己生活做出的选择,
当然选择再生,也不能仅仅只关注情绪。
情绪方面的愿望是很真实的,但是身体是否能够承受得住,精力能否跟得上,经济方面是否会有所紧张,孩子在出生以后是否可以提供相应教育等等,这些都需要一项项地去考量。
如果这些方面真的不发愁,那么再生个孩子也不一定是不可以的。
至于说高龄,不能只听到这个词就下结论,到底多大才算高龄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当下生活水平以及保养意识相较于以往要好很多。这一点也需要放在判断之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身体的条件,也并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这样去做。
具体如何评估,还是需要去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听取专业的意见,而非仅仅依据别人的经历来做出决定。
归根结底,失独的家庭再生育一个孩子既不是必须走的道路也不是天然的错误。
前提是夫妻愿意接受新生活,身体精力经济教育条件均可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