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远处的苦难与光荣来压制一个人现在的不良情绪合法性。
我看过这样一个逻辑,小学生因身边的小事而难过,却被拿远在几千公里外的加沙人来举例教训,好像只要远方还存在更大的苦难,眼前的这种情绪就不应该存在。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在教导人们善良,实际上却将不同的尺度的事情强行拉到一起。
小学生难过是真的,远方的人民困难也是真实的,二者并不相互取消。
更有趣的是,那个以教书育人为光环来压制小学生的情绪的教师,也被这层光环所压制了自己的不良情绪
人总是先证明自己很高尚,才被允许说自己疲惫,委屈,害怕或愤怒,但情绪并非申请表,不需盖章即可生效。
为何我会将自己的感受看得如此重要?
因为一个人自杀后,自我的视野也就消失了,这个世界对他自己而言就不存在了。
就地球的角度而言,一个人死了,地球当然会继续转动,其他人生活也可能正常进行。
但是问题是,这个宇宙从未有一个真正的独立于人的地球视角,也没有一个能够代替个人感受的宇宙视角。
对于每个人而言,唯一的直接成立的角度,是第一人称的角度。

人在加沙,就应该怕挨子弹,人在中国,就应当怕加班死亡。
这并不是说谁的痛苦更重要,而是宇宙物理限制使人无法同时接受两种完全不同的视角输入。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特别地感受到从来没有亲身体验过的苦难,并非是因为他已经拥有了远方的那个人的感受,而是由于他运用已有感官输入,重新构建并加工出了一种“感觉”
这种感觉还是有价值的,但是它只是一部分现实,不能代替当事人的所有现实。
因此,自我的意识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主体。
否定自己情绪的存在,其实就是在否定这个世界对于自己而言的合理。
被远方的案例反过来教训,表面上是要求人更具同情心,实质上却可能毁掉一个人确定自身的合法。
本能产生的负面情绪确实是真实存在的,远处的例子对于这个人而言,终究是隔着距离,也是虚无的。
因此,看到别人的痛苦,可以同情,可以反思,也可以行动,但不能因此限制自己不能难过。
我甚至觉得,人真的需要学会一些唯心主义的东西。
我国很多所谓唯物主义,其实更接近于物质崇拜论,将可见的,宏大的,远方的东西提得很高,但把一个具体的人的感受降得很低。
可是一个人不能承认自己的感受,又谈何理解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