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真正困难的是,不是给谁扣上一个好人或者坏人的帽子,而是要分清婚前,婚后,夫妻关系与孩子的处境。
对这个病,他婚前没有,双方在遗传方面的认知也有限,所以不能简单地将婚后患病理解为欺瞒,也不能将后来发生事情倒推成婚前知道。
若婚前无此病且无故意隐瞒,则婚姻一开始便非建立于欺骗之上,这一点不可因结果不好看而被一句早知道会如此抹去。
人总是在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忽然发现当初的选择是不公平的,但婚姻不能仅凭结果来判断,也不能将疾病当作一个人的错误。
法律上说,既然已经结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没有原则性的问题请求离婚法院也不同意。
这句话听上去不近人情,但是它说的并不是要求谁装作幸福,而是婚姻一旦形成,就不能因生活发生重大变化而马上将之前的责任推给患病的人。
当然,互相扶持不代表一方要承受所有的伤害,也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本身就有原则性问题,判断当然另说。
但这里说明的前提是,婚前没有这种病,遗传上认知不够,也没有欺骗。
道德上说抛夫也无法改变什么,必须同时抛弃孩子,问问自己能否对枕边人与亲骨肉狠心,以及如何面对别人唾沫星子?
这并非是劝人以他人的眼光活下去,而是告诉我们一个现实的结果,夫妻关系能够被切断,亲子关系并非说不要就可以从心底删除。
很多人将离婚理解为只有一个配偶,其实如果孩子仍在家庭中,选择不会仅仅影响两人。
你可以不去承担夫妻间的生活,但是孩子不会因此而消失,他仍然面临父母关系发生改变之后的处境,也会记得大人当时如何做出选择
因此,所谓抛夫,并非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换个人生活”,它也代表着对枕边人与亲骨肉的取舍。
至于孩子,原话中的判断虽重,但有其因果链,你现在可以做的,而唯一正确的是不要让孩子结婚和生娃,霍霍别人家的女儿缺乏大德。
既然知道这个病有可能涉及遗传认知问题,就不能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也不能让孩子将风险与不知道的情况带入另一个婚姻。
这并非是由于孩子的错误,也并非是将患病的人当作负担,而是大人已经承担了后果,就不应该再将同样的不可预测性推给另外一个不知情家庭。
婚姻可以是感情,也可以是责任,生孩子也不是看一时愿意不愿意。
归根结底,配偶结婚后患病,不可轻易抛弃,孩子也不要再结婚生娃,这个判断不漂亮,但是对伴侣,孩子和别人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