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听过一个外地的故事,一直觉得它很荒诞,但越想越觉得,荒诞的背后其实都是人情债。
有一个公司员工,妻子生产出了意外,妻子和孩子没有保住。
妻子死后,丈夫家立刻气势汹汹的找岳父岳母要求他们还彩礼。
岳父岳母不争执,直接将彩礼退回去。
不仅如此,他们还将女儿与丈夫在恋爱期间,丈夫为女方所花费的钱整理为账单,一笔一笔计算清楚,如实归还。
男方拿回了这些钱,心里很高兴,觉得这事总算办成了。
但是没过多久,岳父岳母再次提出一个要求,要求丈夫把他们女儿还回来,而且还得是生龙活虎,好端端的回来。
这话听起来离谱,但是他们的理由却很清楚,男方给的钱和物品,他们已经全都退回去了,既然什么都可以原样归还,把女儿原样回来,难道不正常。
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男方家怎么说也没用,找各种中间人劝说,也没有让岳父岳母放心。
岳父岳母同意了一个事实,他们只需要自己女儿。
他们甚至每天都跑到男方的公司去讲述这件事情,使老板也知道其来历。

不久后,公司找了一个理由将男方辞退了。
这其中最刺人之处,不仅仅是两家之间吵得有多么厉害,而是双方都将一段婚姻拆解为可以清理的东西。
男方家只见彩礼与花出去的钱,认为人没了,钱应退回。
岳父岳母同样以同样逻辑回应,钱与物品既然可退,女儿为何不能退。
但是人并不是帐单上的项目,婚姻也并非一笔交易,出现结果后,没有人能够将失去的人再次交还。
事情后来传到基层法院,法官一看,确实无法按照他们的要求来判决。
后来,事情到中级法院,法官调解了几次。
最后一个结果是男方对岳父岳母说歉,妻子后事所有费用都由男方承担,这件事才结束。
岳父岳母之后离开了这里,到了外地。
男方因此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无人愿意再与他谈对象,也无人愿为其家介绍对象,最终他也离开了外地。
这个故事真正令人感到后背发凉的,并非岳父岳母的那句话“还女儿”,而是双方在最痛时,首先想到算账。
一边计彩礼,一边计花销,到最后,谁也没有得到想得到的东西,只有一个失去了女儿的家庭以及一个再也无法回到原来的生活。
人能讲道理,也能算责任,但有些失去并非退钱可以结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