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父母看到孩子自杀,第一反应并不是问孩子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先将责任推给孩子。
他们或许会后悔一段时间,认为自己白养了那么长时间,甚至会说出“早知生下来就扔了”这样的话。
但是这样的后悔,不一定是后悔曾经的对待孩子,更像是后悔了自己付出了,但没有得到想得到的结果。
两种后悔,表面上都是后悔,心里指向却不一样。
前一种回头看看自己做了什么,后一种只是计算自己丢失了什么。
因此,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们仍然会认为问题不在于自己,而在于孩子。
孩子忍受不了,他们说孩子很脆弱。
孩子不愿说话,他们说孩子沉默不语。
孩子终于到了绝境,他们又说,明明好好的,怎么会自杀。
这句话听上去像是疑问,其实常常已经有了判断。
所谓的“好好的”,也许只是父母认为家里还可以过日子,饭也吃了,学也上了,外表没有发生他们认为的足够严重的改变。
至于孩子内心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不一定真的看到过,也不一定愿意承认这是他们的责任。
承认孩子由于长期的压迫,否定或冷漠走到这一步,就意味着要承认自己不是一个无法指责的父亲。
这件事情对于一些人而言太难了,所以最省事的说法是:孩子自己不想,和他们无关。
如此一来,所有的复杂经历,都被压缩成了孩子的问题。
孩子如何想,孩子为何沉默,孩子不求助,孩子怎样藏起痛苦来,都可以不去追问。
他们甚至能拿过去的养育当作证据,仿佛养过孩子,就自动拥有免责的权利。
但是养育并不是一个可以消除伤害的证据,付出也不能抹去伤害。
更可怕的是,孩子没有办法解释自己,留下来的人可以以“他想不通”为由给他下定论。
这一结论既便捷,又完整保护了父母的形象。
他们无需面对内疚,无需迟到的反省,也无需承认自己或许早已听闻过孩子求救,只是没有真正接住。
于是悲剧结束了,但归因并未结束。
孩子归于“想不开”一方,父母则将自己置于“已尽力”之处。
归根结底,这并非是在解释孩子为何会走到这一步,而是在努力证明自己没错。
一个人能暂时接受事实,但不能因为不能接受而将所有的责任重新归咎于已经不能说话的孩子。
有的父母真正悔恨的是,或许只是失去了孩子,而不是悔恨曾经怎样对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