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的妻子英年逝世的真实案例中,很大可能是爷爷奶奶将孩子带大,父亲很快相亲,再婚,再生个孩子。
再婚后,亡妻所生的孩子,在父亲那里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这句话听起来很刺耳,但是我看过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种就是脸皮薄一些的,过了一两年再婚,把亡妻留下来的财产留给了亡妻的孩子,自己的财产大部分给了新的妻子和新的孩子。零头还要在亡妻族人坚持下不情愿分给亡妻孩子。
另一种脸皮厚一些的,没多久就再婚了,有的甚至在妻子死后没几天,丈夫就与第二任结婚了,之后很快生了孩子。
更加麻烦的是,亡妻之子不仅得不到父亲的后来财产,就连亡妻留下来的遗产也可能会被丈夫想方设法哄着亡妻父母和子女舍弃继承权,等到遗产全部拿到手,再转给后妻以及后来生下的孩子。
这些并非每个男人都会做,也并非说男人丧偶之后就不能再生活,而是同样的事情落在男女身上,社会评价往往不在一个标准之上。
我刚才突然想起了身边唯一的一个例子。
有两次和一个亲戚在一家吃饭的时候,席间还有个小男生,后来亲戚提及那个男生,称他母亲病逝,病逝前父亲始终无微不至照顾她,并且父亲多年未再婚。

亲戚因此认为,这个父亲的人品很好。
我始终怀疑,亲戚当时是想撮合他的女儿与那个小男生,所以才将这件事反复说出来。
但是这个被夸赞人品很好的父亲,如果性别更换一下,放到很多女人身上,往往只是正常的操作。
特别是生了女儿,经济条件还可以的女性,丧偶或离异后,常常因担忧继父会伤害女儿而选择一直不找对象,或等到女儿长大、独立后再考虑自身的感情。
没有人会因此大肆夸赞她的人品高尚,因为大家都认为母亲应该这么做。
男人不结婚,容易理解为深情,有责任感,为孩子着想,女人不再婚,常常被视为一个母亲应该履行的责任。
所以问题不仅仅是再婚还是再婚,而是谁被认为有重新开始资格,谁又被认为必须停下自己的人生。
这里当然有具体的家庭,经济能力以及亲子关系的不同,不能用个别案例代替所有人的判断。
但是一个父亲将孩子交由老人照顾,自己很快就再婚生子,社会还要将这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一位母亲为避免女儿受伤害,主动多年未进入新关系,却连一句「她真不容易」都未必得到,此评价标准本身就偏了。
归根结底,女性为了孩子不再婚,不应该被当作不必讨论的默认的责任,男性可以多年不结婚,也不应该仅仅因为这一点而自动得到人品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