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没立遗嘱,不代表留下的东西可以由家人随意分配,也不代表谁先得到谁就可以算谁的,事情还是需要回到遗产的范围以及法定继承方面去处理。
依照法律规定,老人没有立遗嘱的话,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的继承分配,但是分配前有一件事情不能省,就是统计遗产范围,哪些是老人留下来的遗产,哪些不是,不能混在一块算。
遗产代管者有责任保管好老人遗产,先将相关财产妥善保管好,待遗产范围及分配方式确定后再进行处理,不能因家里人意见存在不一致而使财产无人管理或各自取用。
如果遗产的数额确实很大,各方又无法协商分配,继续争执通常也无法解决问题,这种情况下,建议到法院去处理,由法院来处理遗产分配的问题。
这里有一个顺序非常重要,遗产没统计清楚,直接讨论谁可以分多少,往往很容易将问题说得越来越乱,甚至把原本不属于遗产财产也放进去。
老人生前债权债务也要进行统计,不能仅仅盘点留下的财产,而将老人以往的债务置于不顾。
对于债务,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还款的责任,这句话的关键在于“继承的遗产范围”,债务和遗产要一起核对,不可脱离遗产的数额单独谈论继承人责任。
房子的问题也不能光听“老人把房子留给谁”,还要看这个“留”在法律上有没有意义。
由于对于房屋的描述并不清楚,仅仅依靠“留给”几个字,无法确定它是否应当依照遗产来进行分割,也就无法直接根据此来判断房屋最终应该如何处理
换言的,房屋是否可以纳入遗产的分割,不能仅凭家人口头的理解来确定,关键是要看具体的情况,还有这个“留”是否具有法律的意义。
另外一种情况也需要单独说明一下,老人生前顺走的钱,并非遗产范围,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这件事情的核心并不复杂,首先确定哪些是遗产,然后统计老人的生前债权债务,最后看各方能否协商分配,协商不成遗产数额较大的话,就诉至法院。
不要将“无遗嘱”理解为“什么都可以分”,也不要将家里发生过的每笔钱都算作遗产,范围不明确,后面分配就无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