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遗产如何分配,常常比死前想象的复杂,照顾得多,并不代表当然可以独揽所有财产。
早些年生的老人逐渐老去,很多家庭都面临房产、存款以及其他财产分配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家庭矛盾甚至会上升到刑事案件上。
一位老人死后没留下遗嘱,家里有三个子女,大儿子与小妹因遗产分配而将二儿子诉至法庭。
二儿子觉得自己多年照料老人,遗产应该全部归自己,但法院最后判决是三人平均。
另有一对兄弟,生前都没有养活母亲,母亲去世后为争夺遗产而大打出手,最终双双被判刑。
这些事情很常见,因此亲属有必要事先了解遗产处理基本原则。
第一步是划分遗产范围。
遗产是指房产,银行存款,各种投资产品,以及具有一定价值的个人财产,法律上遗产是自然人死后留下来的个人合法的财产。
第二步,确定遗产的管理人。
若老人留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该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者。
若无遗嘱执行人,或执行人拒不履行职责,继承人应及时协商推举。
继承人商议不成的,全体继承人负责管理,无继承人或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的生前居住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承担管理遗产责任。
第三步,是先偿还生前债务及应交税款。
遗产的主要用途是偿还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负债务,例如银行的信用卡欠款和其他的生前欠款,清偿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基础。
如遗产不能覆盖所有的债务和税款,继承人不承担额外的清偿责任,除非自愿承担责任。
真正会引发争执的,往往是分配的顺序。
有效遗嘱的,原则上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处理,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一的顺序继承人没有或者放弃继承的,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但法律也考虑具体情形。
生活困难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继承人能够得到照顾,尽到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可以多分一些,有扶养能力但没有尽到扶养责任的继承人可能不分或者少分一些。
继承人间也可通过协商,达成不等分的共识。
如果一直无法达成财产分配一致的话,诉诸法律的程序可能是必要的选择,对孤寡老人这类特殊情况,法院也可能会介入并指定一个专业的遗产管理部门来管理和分配财产。
因此,照顾老人太多,不自动就等于拿走了所有的遗产,真正改变分配方式的是遗嘱,法定顺序,扶养义务和继承人的协商。
涉及到具体家庭的时候,还是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保证处理过程是合法合规的,也不要让财产将一家人推到相互对立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