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个战友,在很久之前的两次意外中牺牲了。
孟某,山东省人,曾任一支军队的部队机要参谋长。
那年冬天,他在浙江一个江边,为救一个轻生女孩沉入江中,生命定格于28岁。
他妻子叶庆华,后被特招入伍,在丈夫生前的部队政治部任宣传干部。
她一直在寻找历史资料,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牺牲的烈士找寻亲人。
这件事听上去很安静,但是需要很长的时间,也需要有一个人愿意接过别人的牵挂。
他们女儿孟诗妍20岁,曾以62分考入军队院校,也是父亲曾就读过的地方。
从一个小孩到进入父亲读过的学校,这其中当然有成绩,也有家庭长久留下的影响。
另一位战友陈某,四川省人,曾任一支军队的部队发射测试连的排长。
那年春天,他正在婚假的时候,遭遇了当地的地震。

他首先救助了11个村民,随后和新婚的妻子杨欢,奶奶,父母和另外4个村民一起被滑倒的山体掩埋了,牺牲的时候才26岁。
他的姐姐陈勤当时在省内的一个城市读书,所以没有受苦。
后来,她被选拔入伍,在一个女子发射队担任2号的导弹发射员。
又过了一阵子,部队成立了第一支女导弹发射连,陈勤任指导员,后任发射营副营长。
后来,她到军队参谋部的一个中心任工程师,从事导弹的发射试验研究。
一个哥哥死了之后,妹妹并没有被简单的放置在烈士亲属的位置上,而是进入了哥哥曾经的工作系统,接过了一些他留下来的方向。
这并非是将人生当作一种标准的答案,也并非是亲属必须以同样的方式活着。
只是有的家庭记忆,不会停留在一张照片和一段悼词上,而是落在职业、选择与日常工作上。
因此,孟某的名字被注册为商标,才会令人意想不到,也令人不能接受。
这里令人不舒服的是,不仅仅是一个名称被使用了,而是这个名称背后的真实人生、家庭与牺牲。
对于普通人而言,姓名首先是一个具体的个体,是他的亲人,也是那些记住他的人。
把这个姓名当作可以随意使用的标志,法律上的争论可以另说,但是情感上的侵犯,很难被一句话“就是商标”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