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认为这仅仅是一次平常的疏忽。
孩子一眼看不到,磕碰了,可以叫疏忽,因为那是照顾中的一时失意。
可是这么大的孩子,一刻也不能离开眼睛,明明知道孩子要人看着,却没有将这件事情当回事儿,性质就不同了。
问题不仅仅是孩子是否磕着碰着,而是照顾孩子的人,是否有把这个小生命放心上。
因此,不要轻易将所有的后果都放在“疏忽”这两个字上。
有的人说起姥姥,自然就认为这是亲近,可靠,疼孩子的人物。
可以称呼在那里,但不代表心也在那里。
姥姥如果不把外孙当回事的话,就不能仅仅说她粗心,更像不拿外孙的生命当回事,也不拿女儿当回事。
这话听起来很重,但是事情发生在女儿身上,谁能轻易地将它当作一句“没看到”就罢了。
妈妈把孩子交给了自己的妈妈,里面有亲情,也有相信。

女儿相信他会像她一样在乎孩子,至少会将孩子的安全视为不可敷衍的事情。
如果这样的信任被随意丢弃,受伤的不仅仅是孩子,女儿也会感到自己的担忧,自己的付出,甚至自己的人都没有被好好对待。
这也是为何有人说,不要来往了。
表面上看,是由于一次看护出现问题,深入来看,是因为这件事情暴露了关系的重要性。
一个人到底疼不疼闺女,不一定要看她嘴上说的多好听话,也要看她孩子需要照顾的时候能不能将女儿交待的事情放心。
姥姥疼爱闺女,更疼爱外孙,并非因为外孙仅仅是一个惹人喜爱的小宝贝,而是因为她明白,这是以闺女之命换取的大宝贝。
这句话中的“命”是指女儿生育时所付出的代价以及风险,并非是可以被简单描述的过程。
既然知道女儿是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就更不应该将孩子的安全视为小事情,也不应该让女儿一个人承担害怕,愤怒与后悔。
当然,谁照顾孩子都会有意外发生,孩子也不会永远被人关注。
但是意外发生后,一个人是否认真面对,还是不在乎,往往才真的决定了别人是否应该继续相信她。
因此,气死人的不仅仅是孩子有可能磕碰了,而是一种“反正没啥大不了”的心态。
倘若连女儿与外孙都可以被轻视,那么这段关系是否还有继续往来的必要,确实值得再思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