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真正困难的是,不是家里是否有钱,而是孩子是否要被带到这世界上去承担一份他未曾选择的痛苦。
有人会说,家里经济条件好,孩子生下来后,一生不愁吃喝,治疗费用也能承担得起,是否就可以考虑了。
这个理由并不能说没有道理,特别是面对一种能够治疗的疾病,或者遗传病,专家的意思是可以考虑的。
但“可治疗”,与“孩子不受罪”并不是同一回事。
钱可以解决一些问题,可以支付治疗,也可以使生活不会因经济压力而完全失控,但替代不了孩子的治疗痛苦。
家长不缺钱,与孩子不受罪,是两个问题。
这个区别看似简单,真正落实到决策上,却容易被忽视。
由于做决定的是父母,承担后果的是孩子。
父母可以表示自己准备好了,也可以说将来会尽力照顾,但是孩子无法在出生前表示同意或者拒绝。
他甚至无法确定,自己所面临的生活,到底是不是一个值得去选择的人生?
这里还有一个很实际的想法:“如果这孩子不要的话,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这句话的背后有遗憾,有舍不得,也有父母对于失去这个机会的害怕。
这些感觉都是真的,不能假装他们不在。
但是父母的后悔是真的,孩子将来的痛苦也是假的,不能因为前一种强烈而自动抹去后一种。
很多时候,人们会将“我很想得到这个孩子”说成“这孩子应当被生下”。
两句话看起来只差一点点,其实已经将父母的愿望变成了孩子要承担的责任。
家庭经济不是很困难的,治疗也不是没有可能的,遗传病也并不是绝对不可以面对的,当然可以听专家的意见,认真了解一下情况。
但“专家表示可以考虑”并不代表“家长应该选择学生”。
可以考虑,只是表明这件事有选择空间,不是替父母做选择,也不是替孩子确保结果。
父母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能否养活孩子,还包括孩子是否会长期受苦,以及这个痛苦最后由谁来承担。
归根结底,钱可以使一个家庭更具承受力,但不能将痛苦转移到孩子身上。
也不可以因为父母愿意付出,就认为孩子应该接受这个付出。
我并不认为这是在责备所有做出这样的选择的父母,因为每个家庭所面临的疾病,信息以及处境都不同。
但是作为一个孩子,还是会认为父母不应该这么自私,不应该仅仅因为自己想得到而让孩子生下去受罪。
即使家长不差钱,即使治疗能进行,真正做治疗的受罪也没有谁能代替孩子承担。
因此,这个问题不仅要看家庭是否有能力养活,也要看疾病是否有治疗的可能。
更应该问的是,那个即将出生的人,是否要为了父母的愿望而付出一生都无法避免的代价。
这不是劝活,也不是劝不活。
只是提示一下,是否能够养得起,以及是否应该由孩子来承担,一直都不是一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