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我的话,应该不会再有来往了。
这里真正令我担忧的,并非父母是否帮助女儿带孩子,也并非老人帮助就必须是理所当然的。
重要的是,这次帮助不是简单的家庭互助,而是你付钱给爸妈,双方已经有雇佣关系了。
一旦收下钱财,事情的性质与父母无偿奉献地帮助女儿不同。
许多父母帮助女儿带孩子,的确是出于亲情,愿意帮忙,也不太会计较报酬。
这样的情况下,子女多一些体谅父母,很正常,老人累了,不舒服了,大家可以商量调整。
但是既然付了钱请他们带孩子,就不能一边享受这份报酬,一边又把应该承担的照顾责任放在一边。
这并非是子女要求过多,而是这个关系本身就有比较明确的分工。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两人带孩子,还能近3小时不去看孩子。
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他们是否一直在孩子身边,也不在于是否有片刻的休息。
而是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孩子身边居然没有大人照看。
即使身体不舒服,他们也可以告诉你,说明暂时做不了,或者提出其他的安排。

但是他们没有把情况说清楚,也没有确保孩子身边必定有大人,这确实是做错了。
有人或许会说,都是一家人,何必把钱与责任分得那么清楚。
但问题是,既然一家人都愿意无偿帮助,可以用亲情相处,累了就说,做不到也拒绝。
要是收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反过来又让别人因亲情不好追究,那就只是享受了报酬而没有承担相应责任。
这种关系中,最容易消耗的,往往是钱,而不是信任。
我不觉得付了钱请父母带孩子就代表可以对他们指手画脚。
父母可以拒绝这件事,可以说自己的身体不舒服,也可以说不愿意承担责任。
但是接下来,特别是收了钱,就应该照顾好孩子。
做不到时,事先说清楚,比事后让父母自己发觉要好很多。
所以我的结论很简单,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家庭冲突,而是边界与责任没有匹配。
你能理解父母年纪大,身体不舒服,也能理解他们帮助女儿不容易。
但是体谅不代表替他们掩饰失职,亲情也不应该是不负责任的借口。
换作是我,因为孩子的照顾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以后应该不会再交孩子给他们了,也不会继续保持原来的交往方式。
不是赌气,而是我要先把孩子与自己的信任摆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