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熟悉的故事,如同将人生过成一笔账:自己曾经不愿意,所以别人就欠了他一笔,并非普通的欠,而是一辈子都得偿还的那一种。
青年时,她对父母说,我不想做你们的女儿,可是你们没有为我做出选择,所以你们欠我一生。
这句话的最特别之处,并不在于她是否委屈,而在于它将“出生”理解为一个未经同意的决定。
如果不是我选择了来到这里,那么我之后所承受的一切都可以回溯到你们的身上。
这并非是在谈论父母是否做得不够好,而是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转化为一张长期有用的欠条。
到了中年,账本换了个人。
她告诉丈夫,我不想让你生孩子,但是我还是生了,所以你欠我一生。
这里的缘由也很明确:我不愿意,但是我为你做了,所以这件事不再是共同生活的选择,而是被重新定价为牺牲。
既然我不想做但是还是做了,那你就不能仅仅把它当成家庭共同的决定,更要把它记为你欠我人情。
这句话的背后,并不一定没有疲惫与不甘,但是它将“不情愿”与“最终同意’糅合在一起,最后留下的是一句话:我付出了,所以你要终身偿还。”
到了老年,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又倒了过来。
她告诉孩子,你出生就是妈妈的难日,我不想养你,但是我没有选择,所以你欠妈妈一生。
这一次,曾经的女儿变成了母亲,曾经向父母要求补偿的人,也开始向自身的孩子索取补偿。
她将养育当成自己被迫付出的代价,将孩子的出生当作自己受难的日子,再将这份代价转嫁给孩子。
于是,一个完整的因果关系出现了:我不是自愿到这个家庭来的,因此父母欠我;我不是愿意生孩子的,因为丈夫欠我;孩子并不是我想要而不得不养的,因此孩子亏欠我。
这便是“女人买赎罪券的一辈子”。
它当然并不是说每一个女人都是这样的,也并不是所有的委屈都不应该被听到。
真正令人不舒服的是,有人将自己人生中的每一次不愿意都加工成别人要偿还一生的理由。
人能承认自己吃了亏,能承认一些选择不甘心,也能说当时的确没有更好的方法。
但是承认这些并不意味着从此有了向身边的人永远收费的权利。
父母没有为女儿选择生育的权利,丈夫也不一定能替妻子承受生育所带来的所有感受,孩子更不应该因为自己的出生而自动背负母亲一生债务。
不愿意是真实的感受,付出也可以看到,但是感受并非契约,付出并非无限期赎罪券。
人在不同的阶段,最容易做到的事情是将自己受到的委屈传递给下一个更为弱小、更难以反驳的人
更难的是承认人生中有些选择的确不完美,但是既然已经做好了,就不要再将其包装成他人永远还不了的债。
这个账一代代传下去,谁也得不到补偿,只有每个人带着欠条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