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耐烦的说,一个人为什么会愚蠢到自杀,单单这么想都让他讨厌。
我提高了嗓门反问,你们一谈到事情就急于说愚蠢,明智,好,坏,但这样下判断,真的弄清楚了行为内情吗?你们研究过它为何发生,以及为何会以那样的方式发生吗?如果研究过,就不会那么匆忙的下断语。
阿尔伯特表示,有些行为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罪过。
我承认他的话有道理,但也提醒他,事情总会有例外。
偷盗是罪过,但是一个人为了避免自己和亲人被饿死而偷盗,应该受到惩罚,还是应该被同情呢?丈夫因义愤杀妻子与奸夫,谁会第一个拾起石头砸他?姑娘一时失控失身,又有谁谴责她?法学家或许冷酷古板,但是他们有时也被这样的处境感动了,所以不予以惩罚。
阿尔伯特驳斥说,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由于热情驱使,失去思考能力的人,人们只将他视为醉汉或疯人。
我笑着说,你们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冷眼看热情、迷醉与疯狂,像祭司与法利赛人一般经过他们身旁,并感谢上帝没把你们变成酒徒或者疯子。
我也曾多次迷醉过,我的热情总是离疯狂很远,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知道一切杰出人物,一切成就伟大而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业的人都曾被人骂成酒鬼与疯子。

生活中也是如此,一个人的行为只要更自由,更清高,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背后就有人说他喝太多了,说他傻瓜。
阿尔伯特表示我又偏激了,自杀不管如何都只能被视为软弱,因为与坚持忍受痛苦的生活相比,死亡显然要轻松很多。
我本来想停止谈话,因为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他却用陈词滥调去反驳我,可是这些话听多了,气也生多了,反倒还能控制住自己。
我问他,很多冷眼旁观,骂她傻逼的人,也许会说她要再等一等,时间治好了创伤,绝望消失了,日子长了还会有另外一个男人安慰她。
但这不是像有人讥讽病人一样,说他为什么会死在寒热病上,应该等一等,等到力量恢复,体液改善,血液循环稳定,一切自然好了,他也就可以活下来。
阿尔伯特并不认为这个例子具有说服力,还说我所说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如果一个人看得多,眼光不狭隘,头脑清晰的话,就不应该被原谅了。
我说,人毕竟是人,如果激情澎湃,又受人类局限的限制,那么一点点理智难以起作用,甚至根本不能起作用。
我拿起帽子,与阿尔伯特分开,谁也不理解谁。
人与人之间,真的难以互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