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到了40岁还有这样的想法,我会想再生一个, 40岁来得及了。
这句话一说出来,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年龄,第二反应是风险,第三反应是问一句,为什么要再生一个?
我的判断并不复杂,如果一个人真的有这种想法,并且愿意接受这个选择所带来的实际问题,那么考虑再做一个,并不是不可理解的选择。
但这里有个前提,不能将“来得及”解释为事情就会顺遂,也不能将考虑再造一个,解释为最后一定能实现。
生育这个事情,愿望是一样的,身体情况是另外一回事,具体能否做,适不适合做,还是要到正规医院去当面咨询与评估。
我只是说选择本身,而不是为谁下结论,也不是给谁安排一个固定的人生道路。
为什么我认为生两个孩子在理论上更好一些呢?
原因也很简单,生两个孩子,等于将将来可能面临的一些风险分摊在一起,这是理论上判断,而非结果保证。
一个孩子与两个孩子,当然并不是简单地将人数加起来那么容易,家庭所承担的精力,责任以及现实压力也随的发生变化。
因此,分摊风险这句话,只能从理论上说,不能用它遮掩实际生活中的困难,也不能将其包装成一个人人都应该接受的答案。
如果选择只生一个,也没什么好说的,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将问题推迟了,实际上不是,它只是承认了人生中有些事情,本来就无法提前将所有答案都计算出来。
选择只是生一个,并不需要不断证明自己是正确的,选择再次生一个也不代表比别人高明。
人做决定时,往往只能依据自己的当时想法、处境以及承受能力,选择一个自己能够承受的方向。
至于将来是否后悔,现在不好说,还是看以后的情况。
这并非是一句推脱,而是事实,今天认为合适的选择,放在以后可能会被新生活的经历再次解释。
因此我不会轻易告诉别人后悔或不后悔,也不会用一个想象的未来,反过来审视今天的我。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认真的再生一个,但是会将“理论上的分摊风险”与“现实中的能承受”区分开来。
愿望能够保留,判断也需要冷静,至于最后怎么选择,还是当事人自己选择,也由当事人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