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个女人,她后来成了很多人争论的重点,但很少有人提及她自己。
她在第一次婚姻中有两个儿子,当小儿子长大到一岁时,她与丈夫离婚。
大儿子跟爸爸生活,小儿子跟妈妈生活。
后来,这个女人结婚了,又生了一个孩子。
生产时,她遭羊水栓塞,最后离开了。
她生前为自己买了一份30万的重疾险,这份保险也包括身故责任,身故保额也为30万。
她指定身故受益人为自己与前夫所生小儿子。
事情的问题是,小儿子还不到十岁的时候。
此笔保险金不可由孩子自行领取,需由监护人代办。
因此,谁有资格出头领取这笔钱,成了各方争论的焦点。
孩子的父亲说,自己是孩子法定的监护人。
孩子的继父也表示,他也拥有监护权;
孩子姥姥姥爷则表示,孩子妈妈外出打工至再婚前,孩子一直和他们生活,是他们带大的。
除此之外,孩子的姨妈与姑姑也参加了进来。
几个人为了监护权闹得不可开交,事情也一直没有结果。
你看,这件事情表面上是争取监护权,背后不仅仅是法律身份问题。
监护权如果与30万保险金捆绑在一起,本来是孩子的利益就会被不同的成年人带入不同的考量。
亲爹讲法定身份,继爹讲共同生活,姥姥姥爷讲多年照料,姨妈和姑姑不愿意置身其外。
每一个人说出来的话,听起来都是在为孩子着想,但是各个人真正愿意后退一步却并不容易。
其实,这种事情按法律程序来办,监护权的确立并不困难。
难的是,大家都出于各种考虑互不妥协,法律程序被夹在了争执中。
钱不是天文数字,却可以使本来复杂的亲戚关系变得更紧张。
孩子或许只需要一个人帮他保管和领取他的权利,但大人们先将自己置于这场争夺中。
最令人惋惜的,并非这30万本身,而是那个离去的人似乎已经被遗忘。
她买保险的时候,至少明确指定了受益者。
她留下的安排本应指向小儿子,但在她离开之后却成为各方争吵的引线。
人走了,留下的是不是一句话可以解决的空白,而是一群人在利益和身份中不断挣扎。
归根结底,监护权首先要服务于孩子,而不是成年人争取保险金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