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喜欢一个人,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可以理解的。
一个人生活会更自在一些,不喜欢社交也不爱玩儿,能少参与一些热闹,少参加一点。
这并非是和谁走不开,也并不是故意藏起自己,只是我原本更习惯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但话又说回来喜欢一个人在一起是一件事情,让自己完全从别人的眼光里消失了,又是另外一个事情。
我有时候还是要露一下脸,因为并不复杂,只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之后,没有谁知道。
很多人觉得,独居只需要安排好生活就可以了。
实际上还有一层,就是让他人知道你有这么一个人。
不需要与所有人保持多深的交往,也不必将自己变为一个热爱社交的人
只要你总是出现在人们面前,让人们对你产生这样一种印象,就好。
这个人前也不需要理解得多么正式。
亲戚好,朋友好,隔壁的邻居好,物业好,谁都行。
关键不是对方和你熟不熟,而是他了解你是谁,他知道你真的住在哪里,他也知道,你平时会发生什么。
简单来说,人与人之间有的时候并不需要特别强烈的联系,而是需要留存下一个可以被想起的印记。

你偶尔出现,偶尔被别人看到,别人便会知道,这个位置并非空的,而这个人也并非凭空消失。
如果真的有一天发生了什么事情,至少你不会因为没有人认识你而长时间不被人知道。
我不是因此改变自己性格,也不会因为合群,强迫自己参加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不爱交往,可以不交往。
不爱玩也可不玩。
只是不要将独处做成完全断绝与外界的关系,这两个事情看似接近,但是后果却不同。
有些人将“不麻烦他人”看作是一种成熟。什么都要自己去承担,什么也不让别人去知道。
我可以理解这样的想法,但是生活中总要留一些让别人确定你存在的时机。
不然别人并不是不关注你,而是完全不知道应该关注谁。
所以我的做法非常简单。
平日里安安静静地待着,有需要还是会在人前出现,让亲戚,朋友,隔壁邻居,或物业,给我一个基本的印象。
这既不是迎合也不是社交任务。更像是为自身的生活留下一条最为狭窄的安全之线。
人可以一个人待着,但最好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谁也不了解的人。
偶尔露一下脸,并非是为了凑热闹,也并非为了证明你是合群的,只是不要在意外发生之后,周围就连一个了解你的人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