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上,真正要分开的是,遗嘱是否合法、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可以一方全部处理。
这些问题混在一块儿说,会让人觉得只要写了遗嘱,所有的财产都可以按遗嘱来处理。
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
除非你与你老公无结果,你无法拿出证据证实孩子是你的老公亲生的,否则这份遗嘱无效。
这句话的关键,不是遗嘱写得有多具体,也不是写遗嘱人态度有多坚决,而是孩子与你老公的关系能否被证明。
如果这一前提没有被否定,就不可能因为一个遗嘱而将孩子排除在继承关系中。
许多人将遗嘱视为一种可随意安排所有财产的物品。
说白了,遗嘱并非是一张可以将所有人权利一笔抹去的纸。
没有人能剥夺未成年的继承权,即使你的老公有遗嘱,也要给孩子一些生活费。
这不是讨论谁更受欢迎,也不是看成人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而是未成年的权利不能被大人的安排完全夺走。
因此,即使你的老公留下遗嘱,也不能说孩子什么也没有。
遗嘱存在,并不意味着孩子继承权不存在。

特别是孩子是未成年人的时候,至少要留出适当的生活费。
这件事情不能以一句“他都说清楚了”结束,法律关系并非谁声音大谁主导。
还有一个常常被忽视的部分,就是房子与基金性质。
如果你与你的老公婚姻受到法律保护,房子和基金,都是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他只有权利把他的一部分当作遗产。
注意,是他的一部分,并非全部。
夫妻共同的财产首先有夫妻的共同财产这层关系,然后才谈论谁的那部分能够作为遗产来处理。
也就是说,他不能将原本属于你们两人的财产,全部当作自己的遗嘱写入遗嘱。
属于你的部分,不会因他写了遗嘱而自动成为他的。
可以进入遗产范畴的,只是他可以处理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何,不能只看遗嘱中的几句话,还要看房子与基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理清这几层关系,结论就很清楚了。
孩子继承权不能被遗嘱直接剥夺,未成年人要有适当的生活费。
夫妻共有财产也不可以一方全部处理,他只能把属于他的那部分当作遗产。
剩下的争论,还是要看亲子关系,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以及财产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