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面的评论,很有可能分成两种,不要着急把所有的不生孩子选择,归结为一句感情好就不生。
有的夫妻感情良好,感情深厚,彼此对是否要孩子进行了沟通,最终决定不生孩子,也不相互强求。这种关系中,选择都是两个人一起做出来的,至少不存在谁拿孩子来考验谁的情况,也没有人把生育当成必须要完成的事情。
当然意外怀上了也是可能的。此判断本身不复杂,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如何面对,并非将意外怀孕当作一种安排,也不能因为发生了意外,便默认女方需要接受。
另外一种情况则不同。夫妻之间的感情要浅一点,男的会要求女的生孩子,要是不生的话就拿离婚威胁。表面上争论的是是否要生,其实女方是否能够真正表达自己意愿,已被放在后面。
你自己去考虑吧,听起来好像把决定权给了女方,但是实际上,前面已经有离婚威胁的,这个想法本身就不简单。一个人在压力下做出选择,与在相对安静的关系中做出决定,完全不同。

因此,真正问题往往并非是简单的产不产,而是这人的身体情况如何,自己愿意不愿意,还有最后做出决定的人到底是不是自身。
如果自己身体不好,自己没有太大的愿望,反而是别人逼迫着生的话,那么不能只是讨论孩子是否要来。身体承担后果生活需要改变,平时的辛苦不会平均地落到每个人的身上,如何能只由别人的要求拍板。
特别是生育这个问题,不能只用感情深浅去解释。感情好并不代表必须生活,感情浅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不能生活。是否尊重对方的选择,是否不将离婚视为威胁工具。
有的人一听“不生”就认为是任性,也有的认为夫妻关系一定有问题;听说男方要求求生,又认为这是正常的期待。但是如果女方的身体情况不太好,自己的意愿也不是很大,旁边人还在不断地施加压力,这样的“正常”实际上是很值得去打个问号的。
我认为,最重要的并非是夫妻最终选择不生,也并非意外怀上了,而是明知对方身体情况不好,也明知自己不愿意,却又把别人要求压在了她身上
具体身体情况还是应该到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不要依靠别人的几个话语来帮助医生做出医疗的判断。但不管医学上如何评估意愿,意愿都不能被抹去。
其实,生不生是可以商量的,如何面对意外,也能够商量,但是不能够把商量当成逼迫,也不能将离婚当作让对方服的筹码。如果一个人没有说“不想”的空间,那问题早已不仅仅是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