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本地的一个论坛公众号发了一个寻人启事,说一个11岁,也可能12岁,具体记不清楚的小女孩离开家乡,希望大家转发去寻找。
没过多久,孩子找到了,公众号发了一条信息,称人已平安找到。
事情到此为止,本应先松一口气,但评论区方向立刻改变。
有人说,这孩子真的不懂事,想想养你的父母怎么忍心这么做。
后面的话,还是那一套,父母养你难,孩子不让家人担心,做事要懂感恩。
我看了这些话,忍不住笑了。
她才11岁。
有没有人想过,一个11岁的孩子,为何会走到离开家乡这一步。
她还是一个小学生,按评论区许多人的理解,甚至还没到所谓的叛逆年龄。
那到底是怎样的矛盾,才会让她感觉离开家,比继续留在家更容易接受。
可惜,几乎没有人去反思这一问题。
大家只会将责任推到孩子身上,然后反复说,想想生你养我的父母。
这句话听上去好像在讲道理,其实很有可能只是遮掩了大人的责任。
孩子犯了什么错误,当然可以争论,但是争论之前,至少要先问一下,她在家经历了什么事情,她是否求助过,她为何没有将家当作回家的地方。
我希望这位小女孩的爸爸妈妈能够认真思考一下女儿离开家乡的原因,也想想自己在里面承担了什么样的责任。
不是仅仅在孩子回来后感谢所有的人,也不是在亲友面前把孩子狠狠地打一顿,逼迫她回答以后敢不敢。
找回孩子,只是一个过程,并不代表问题解决了。
如果她离开的问题还在,训斥与惩罚只会使她更不愿说实话。
许多成年人喜欢用“我都为了你好”来表达自己的控制,以“生你养我”要求孩子不得不服从。
但养育并不是一张随时可以拿出讨债的账单,父母也不可能因为提供生活而自动失去不反思的权利。
孩子年龄小,并不代表她没有感受,也并不意味着她要为大人的情绪承担责任。
因此,当未成年人伤害到自己,甚至放弃了继续生活的时候,能不能先别着急骂孩子自私?
真正需要问的是,一个应该被照顾和保护的孩子,为何会觉得离开,甚至消失,才是唯一能够结束痛苦的方式。
孩子所承担的责任,与父母所面临的责任并不是同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