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有一位远房叔叔,快六十岁的时候才有了儿子,现在最大的是二十多岁,最小的是十七岁,而他自己已八十多岁。
他早年家贫,第一任妻子去世后,留下两个幼小的女儿,他一个人抚养着孩子长大,生活虽艰苦,依靠勤劳节俭也可以生活。
但是没有儿子始终是他的遗憾,以前常听他与家人说,以后家里没有男丁。
两个女孩长大出嫁后,他原本可以靠积蓄与女儿帮助度过晚年,有时孤单一些,但不至于过得很差。
后来,他收留了一个同村的三十多岁女人,对方的认知能力有问题,又由于没有生育而被婆家赶出来,两人最后结为夫妻。
没过多久,女人生下了第一个男孩,那时候叔叔快六十岁了,他高兴的办了宴席,逢人就说家里总算有后了。
第二胎到来的时候,他已经是六十多岁了,女儿和亲戚劝他们别再生了,由于老人年纪大,妻子也没有独立的照料能力,养两个婴儿太勉强了。
可是他不舍得,认为这是命定的孩子,也觉得终止妊娠有罪,所以又生了第二个孩子。
第二个孩子还没有两岁,第三个孩子就出生了。
有人劝他将孩子交给有条件的人抚养,甚至愿意付钱,他坚决不肯,称自己不卖儿子,后来还想将孩子过继给无儿子且条件良好的亲戚,只因对方担忧孩子认知问题而罢了。

三个孩子,一个老人,一个需要照顾的母亲,挤在两间无隔墙的破屋子里,屋子里堆满了杂物,窗户被挡住了,没有桌子和灶台,只有一张堆着衣服和破被的床。
我母亲经常接济他们,母亲带三个孩子到家里来,更多的是为了吃饭,临走还带走食物与旧衣服。
孩子小的时候,一顿饱饭、一点糖就可以高兴很久,长大了,问题都暴露了。
老大读初中毕业,两个小孩早早辍学,他们应该继续读书,但只能在家里过日子。
后来,老大加入了个宗教组织,长期不回家,老二在外面打工却难以稳定下来,收入仅够养活自己,老三有时候做小工或者捡废品,也只能照顾自己。
他们申请低保,政府分配了一套两层的小房给他们,老三居住在那里,原来的房子收回并拆掉之后,叔叔又叫大女婿在原来的地方建了一个没有门窗、矮小的房间。
女儿远嫁上海,因父亲偏心,后来也不管他了,几年不回家了。
叔叔不懂得识字,也不懂得存钱,以前把赚的钱交给了大女儿保管,两个儿子跟随大女婿当小工,除了吃饭以及少量零花钱外,工资一直没拿到,而那间房子也是叔叔的钱。
现在,两个老人居住在破屋子里,夏天蚊子很多,冬天没有暖气,屋子里垃圾满地,做饭只有用砖头垒台。
有人责备小儿子不理父母,但我可以理解他,几个兄弟没得到家庭的支持,反而因贫穷、失学以及家庭状况被轻视,只能早早地做工,甚至捡垃圾来养活自己
既然无法承担养育的责任,为何要连续生育三个孩子,这个问题,他们心里应该一直都有答案。
生育并不是完成一个愿望就完成了,孩子要食物,教育,照料与尊严,所谓的传宗接代若不顾现实,最终可能会让老人与孩子一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