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千万不要轻易地把买了孩子的人称作养父母,这个称谓本身就将事情说错了。
如果别人没有父母,你出于善意收养他人,或在什么时候把孩子从火中救出来,承担照顾与养育责任,这才是养父母的。
但是这里并不是如此,亲生父母的身体很棒,一家人和睦相处,孩子却被无人性贩子偷走,然后当作物件卖给他人。
买家出钱,只要自己家有一个男孩,这笔交易起始不是善意,而是伤害孩子与亲生家庭。
我也不知道,为何家里一定要有一个男孩子继承,难道家中真的有金山银山,得由男孩继承吗?
买了孩子的人也许会说自己是在养孩子,但是这个孩子不是一下子来到他们的身边的,前面连着一个家庭丧失孩子之后的痛苦,亲生父母的多年寻找与等待生活。
许多寻子家庭日子过得艰难不堪,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生活被这件事情反复撕开,而买家在孩子身旁享受到了孩子的快乐。
这种快乐不能独自拿出来算帐,也不能因买家照顾好孩子而将孩子偷走与买走的事情掩盖起来。
现在的亲生父母都来找自己孩子了,为什么还得反过来顾及买家与孩子的感受,要求亲生的父母宽恕他们呢?
凭什么?
父母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他们仅仅失去了自身的孩子,随后又努力找回孩子。难道是由于买家养育这么多年,所以他们必须咽下自身委屈与痛苦?
也不要总是说毕竟养这么多年了,好像养的时间长了,伤害就会消失。
在妈妈的身边,难道孩子会饿死自己吗?非得被卖给买家家才能活下来吗?
养育应该是保护与责任,而不是金钱交易,也不是买方付了钱,就可以将孩子与亲生父母人生一并买走。
归根结底,养育了多年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并不是宽恕买卖的借口。
两个买家如果有一个真正懂得没有买卖没有伤害的话,也许不会出现这两个小孩被拐走的结果。
有人说,孩子在买家家中生活很久,感情不可以简单切断,这种感觉可以理解,但是理解孩子处境并不代表替买家解释。
孩子要好好保护,亲生父母要认真对待,不能将双方痛苦全部交由亲生的父母来承担。
人贩子自然是天诛地灭的,但是买孩子不能因为穿了养育的衣服就轻易放过。
买孩子是养父母,养了多年也不是宽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