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出一个不成熟的办法:能不能把失去了独生子女家庭,以及需要家庭来照顾的孤儿,合适地在收养关系上建立起来。
这听上去好像是把两件令人悲伤的事情硬凑到一块儿,但是我想说的不是简单地互相补充,更不是将一个孩子作为另一个儿童的代替品。
失独的家庭有很多,有的父母已经不能再生育了,想要再生一个孩子弥补,也是没有办法的。
然而,社会上依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孤儿。他们缺乏稳固的家庭关系,也缺乏一个能够长期依赖的情感联系。
一个是没有孩子的家,一个失去父母照顾的孩子,他们都有着无法抹去的空缺。
联系他们,不一定能消失过去的事件,也不会改变已经发生过的悲剧。
但是如果双方愿意的话,在充分的了解,认真的评估,尊重孩子的意愿以及保障孩子所拥有的权益的情况下,收养可能会使两个原本处于孤独状态的人,有一点新的联系。
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并非是成年人所想要得到的东西,而是儿童是否能够拥有安全的、稳定的以及被尊重的日子。
失独的父母有他们自己的痛苦,这种痛苦需要被看到,但是不能因此而把孩子当成情感药,更不能让孩子承担起安慰大人这种责任。

孩子也并不是用来代替谁的,他只是他的自己,有他的经历,性格,未来。
因此,这件事情如果要去做,不能仅仅依靠一句“相互取暖”,更不能凭借一时冲动做出决定。
收养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照顾、责任以及陪伴,也就是说成年人要去接受孩子并不是自己所失去的那一个人,同时也得允许孩子去保留自身的过去以及感受。
归根结底,收养并非是将两个缺口打造成一个圆,而是使得两个原本单独的生命,能够在愿意和可以的情况之下,尝试着一同生活。
年轻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人生中的大不幸存在着许多种类,落到谁的身上都并非是一句劝说人想开就可以过去的事情。
同为天涯沦落之人,能否相互有一个情感的寄托,能够在漫长的生活中彼此照顾,这件事情值得认真探讨。
当然讨论不能仅限于情绪,还需要有可靠评估和不断的支持,特别是要把孩子权益放在前面。
过去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而活着的人则只能带着伤口继续活着。
这不是忘记,也不是换谁,而是承认失去后,努力为彼此留下一点继续生活的可能性。
如果这种联系可以在自愿、慎重和负责的情况下发生,我赞成。
并非是因为它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而在于有些人的确需要一个人的家庭,而有些家庭的确也确实是愿意去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