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有四个女儿,还有一个儿子,家里真正吃亏的,是我妈与外婆。
外公在七十岁之前第一次出现中风的时候,一直健康,但是每天都替二女儿去小食杂店,早上六点半开门,晚上七点半回家,午间还得来回换班。前后坚持八九年,收假钱还得贴。
老公中风之后,二女儿表示自己要去看店没有时间,这一年的照顾基本上都落在了我妈与外婆身上,外公好了之后又继续开店,直至我妈盘下了那家店。
我高三的时候,舅妈生了孩子,外婆说亲戚在外地,就让妈妈照顾月子,一个月没有回家,后来妈妈不愿意吃老人的饭,带着孩子到我家来,我每天都要面对大人和婴儿,中午都不能休息,终于有一次孩子哭得很厉害,我发脾气,之后她就少来了。
二女子炒股亏钱,信用卡不上,欲盘掉店铺,我妈以三万接手,并替他还钱,店里垃圾又花费一万买下,后来生意渐渐变好,二狗却称我母抢了他饭碗,家里人也认为是我母趁人的危
妈妈称还三万就将店还回去,他又称没钱,拒绝归还,后来外公再次中风,唯一无事二女儿未照料,仍由我妈关店,与外婆轮岗照料。

店铺收回前,二狗早已知道消息,便将店盘交给我妈,等我妈刚将本钱挣回,店便开不下去,算下来似白干三年
那几年,外公为他看店,老人说话困难,生意不好,舅舅的小孩从店里买牛奶零食,外婆家柴米油盐都由我妈供应,几位姨夫买烟总是往低凑整。舅舅病了,家里还让舅妈为他治病,每月给他一千块钱。
我家买房子的时候装修都是妈妈做的,她要装修,看店,没有人帮忙,外婆还说二狗说抢饭碗,不送她正常饭,而我妈每个月照样付五百块钱,只吃中午一餐,晚上由爸爸送。
店不开之后,我妈依旧照顾舅舅女儿,舅舅与舅妈于孩子一岁之际离婚,后来一直由我妈照料,外婆还将二女儿女儿由出生带至上初三,三女儿离婚之后不管家,小女儿的条件较为好,过年给予两千、我妈给予一千,其他事情基本不管
舅舅在三十岁的时候还让妈妈去洗内裤,结了两次婚后就离开了,外公的钱不是给他补炒股的亏空,就是娶了老婆,现在他和别人同居了。
我母亲小时候不被父母宠爱,但是带大了几个弟兄妹妹,我一两岁的时候外婆带了我一阵子,因此妈妈一直很感激她,之后外婆家采买,卫生,聚餐,买菜,做饭,洗碗,送粮食和水果,还有给兄弟妹妹的补贴,基本都由她来承担。
二狗三犬买房,舅舅结婚,我妈一万一万的给,家里搬家的时候还给每个人三百的红包,我从小看到她吃亏,我爸在他的妈妈家也是如此,就连我爸的肾结石时候家里买房也没有人替我们考虑。
所以我讨厌多子女的家庭,并不是孩子多必然不好,而是我看过父母喜欢后,那个不被喜欢的人却付出最多,我不生二胎,只想跟一个孩子在一起,也不让他为所谓的手足情分而默认自己应该多付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