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自然有自由,可以留在谁身边,但是这样的选择不能干涉司法。
不管孩子最后如何选择,人贩子与买方应当判刑就要判刑,这是两个不可分割的问题。
很多人都说,孩子能留在父母身边,继续生活下去,也能回到父母的身边重新生活。
但是真正面对孩子的,往往不是那么简单的两选一。
要是留在了人贩子的买方家里,孩子要跟买方的家属一起生活,还要等到买方出狱,然后再跟出狱的买家一块儿生活。
更实际的问题是,买方是否愿意接纳这个孩子,是否会因为他的选择而对他恨的入骨,并非一句话“孩子愿留下”可以解决。
孩子还需要承担另外一个后果,即自己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坐牢爷爷奶奶,过不去政审,不能考公务员。
若选择回到父母身边,孩子就离开了人贩子的买方,与父母一同生活,离买方很远,过着平平常常的生活。
因此,孩子的选择留下,最多表明他有自己的生活判断,不代表买方没有犯罪,也代表不了买方的刑罚。
将孩子的感情选择与司法责任捆绑在一起,看似是尊重孩子,实则可能将犯罪的责任推向孩子。
这对于孩子是不公平的,他已经陷入了一个不是自己决定的关系中,没有必要再去负责决定买家是否受罚。
如果《亲爱的》拍摄第二部,我期望剧情将这种复杂的处境呈现出来,而非简单地将留下视为幸福,将回去视为重新开始
例如,人贩子的买方买了孩子后,自己也怀了一个孩子,从此买的孩子就在家当牛做马了。
这个故事很残忍,但是至少告诉我们,买方口中的“爱”并不一定和孩子真正的生活相同。
另一个贩子买方本来有两个儿子,后来再买了一个。
孩子成年后被父母找到,买方因此被判处死刑,但孩子还是坚持住在买方家中。
随后,买方两个女儿疯狂报复,认为购买的孩子获得了比自己好的父母,并要求这两个孩子给他们购买车辆和房子,以弥补在成长中遭受的资源偏见。
买方被释放出狱后,也一直没有得到女儿的理解,最终怀着仇恨报复买来孩子。
这样的结局虽不好看,但胜过“孩子留着”,因此买方是好人,更符合问题的严重性。
买的孩子最后也许会知道,能够狠心购买别人孩子父母的,并非善良的辈,所谓善良或许只是伪装,用于骗取孩子孝顺。
孩子能够选择自己生活,但是他的选择并不能作为买方逃脱刑罚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