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找回来了,这句话听起来像是结局,但我觉得更像是另外一个问题开头:找回的是否是当年的孩子。
许多年前,孩子失踪的那一刻,原本的生活已经被切断了。
后来即使确定孩子还活着,也不能说是失而复得了。
对于亲生父母而言,这个消息自然会给予安慰,至少孩子仍然活着,起码漫长的担忧不再仅仅是最坏猜测。
但是安慰与找回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孩子丧失的那些年,亲生父母并没有参与,孩子经历了什么,形成了如何的性格与记忆,也并非一句话“回来”可以弥补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孩子还是走了,只是人在。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冷,但是人不可以被当作遗失了原封不动的找回的东西。
物品放在那里,过了多久都是原来的东西。
人并不是如此,特别是在成长过程中被带离了原来的家庭。
因此我不愿意将这样的重逢包装为圆满的结局,仿佛门一开,一家人拥抱在一起,过去自然被抹去。
那仅仅是旁观者所喜爱的故事,真正面对这类关系的人恐怕并不会如此轻松。
另一个更难以回避的问题是:养父母是如何得到这孩子的?
是收养孤儿院的,还是买的。

这两种状况在性质上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要是孩子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收养的话,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需要弄清楚。
但如果孩子买来的话,事情就不仅仅是“养了好多年”了。
很多人都会说,养父母付出感情,也养育了孩子,所以应该理解。
我承认感情或许是真的,照料也许是存在的。
但这些并不能自动掩盖孩子带走的事实,也不能洗刷买卖关系的善意。
一个人以后对孩子好,不能改变以前得到孩子的方法。
更不可以因为孩子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很久,要求亲生的父母对所有的一切都不后悔。
归根结底,买家与人贩子都没有权利被原谅。
这不是比谁更坏,也不是把一切细节都抹掉,而是不可以用“养大”三个字把买的孩子当成一个功劳。
如果真的买来的话,我想让这对父母坐牢。
这并不是为了获取旁观者的快乐,而是一个孩子应该是交易后的附属物。
父母所需要的,也许仅仅是确保孩子平安生活的安慰罢了。
孩子要面对的是,或许是被切断了的人生与复杂关系。
找回人是事实相遇。
要不要将失去的时光说成是回来了,是另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