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只能根据现有信息推断,哪里不对,也可以再说出来。
房子应该是婚前财产,并且还是全款购买的,比较像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
之所以这样判断,是由于男方遗产中的公积金是几十万。
如果房子是贷款买的话,一般不会留下几十万的公积金,因为公积金贷款要还。
依据这个线索来看,你的老公是打工人,并非做生意的,这同样是由公积金的几十万推出的。
做生意的,没有人交几十万的公积金。
因此你现在争夺的这套房子,很有可能是你的公婆婚前买的,后来给了你的老公。
如果你的婆婆手上有明确出款记录,例如银行转账,房子归属判断就多了一份依据。
另外一种情况是,这套房子就直接登记在你的公婆名下了。
当然,这些都是依据现有线索做出的推测,真正能否站住还要看产权证明和出款证明。
另外一个问题,是你孩子。
孩子是残疾人,也是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享有本来的权利。
你一方面认为自己会败诉,这个判断是否下得过早。
无论是亲生关系,还是实际收养关系,在法定的范围之内都会给予一笔款项作为抚养费,但是你的孩子为何没有。
这件事情不能仅看房子最终归谁,还要看孩子是未成年人还是残疾人,是否遗漏了应当的抚养权。
因此,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拿就拿出来,直接将亲子关系摆到你的婆婆面前。
这是你们孙子,你们好不容易和自己孙子争辩。
这句话听起来很重,但是问题本身是不能绕开的。
房产属于一条线,孩子抚养权益属于另一条线。不能因为担忧房子争不过,就连孩子可以主张的一部分也放弃。
你要争取的不仅仅是房子,更是孩子作为一个未成年的残疾人应该得到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