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比有人酒驾撞折了你的腿,你因受伤无法走路,只能靠轮椅行走,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你确实受伤了。
结果,酒驾司机并没有去承担自己撞人这样的责任,而是指责你是个骗子,他表示他明明看到你家有轮椅,那么你根本就不可能走得了路。
这逻辑听起来是不是荒唐。
拥有轮椅,也许正是因为无法行走,怎么到达了他的嘴里,而轮椅却成为了你没有遭受伤害的证明。
将受害者正用的辅助手段,强行说成是受害人造假的证据,这不是查证事实,而是在反驳。
你不可以因为看到一个人坐在轮椅上,就断定他没有受伤,更不可因为轮椅很早就在家中,就否定了后来发生了伤害。
要不要脸?
再说骗捐。
我理解骗捐,是指有人利用他人的善良编造或歪曲事实,去欺骗民众的钱财。
既然说骗的是人民的钱,那么不能只盯住某一个指责他的人,也不能将这个词当作一顶帽子,谁不顺眼,就往谁身上扣。
如果真的讨论谁骗老百姓钱,不妨去看看你的热搜前三名。

这并非是将两个完全不相关的事物强行并列。而是既然把“骗钱”当作判断的标准,那么就应该将标准放置在所有的相关行为之上,不可以对一个人过于严苛,而对另外一些行为则装作看不到。
不然的话,所谓的骗捐就不是在问事实了,而是在用一个听上去很重的词汇,先把人放在骗子的那个位置上,然后要求对方去证明自己并非骗子。
这一套说法最为方便的所在之处就在于此,证据无需完整无缺,解释也无需听闻,只要先将对方说成是骗子,后续的一切都可以被重新进行解释。
至于这个画面问题也不是很复杂。
通过压缩码率来赚取更多的钱财,这种方式本身就将“清晰度“与“收入”相互联系起来。
”跌”字不用,换为“大调整“,原本刺目的表达被改为温和。
惊天骗局这四个字更是直接将判断做完,连事实如何发生,责任究竟在哪里,都能够被这四字盖过。
但问题在于,字眼变得重了,不代表证据变多了,声音变得大了,也不意味着事实就自然成立了。
如果一方面把“跌”变成了“大的调整”,同时又将别人的情况直接骂成了惊天的骗局,那么究竟是谁在运用措辞来影响判断的,恐怕就不能仅仅问被骂的人了。
更何况轮椅并不是免伤的证据,模糊不清的视频也并非完整的事实。
如果一个人家中有轮椅,那么推导出她并没有受到伤害,再用“惊天的骗局”这四个字来盖棺定论的话,这样的推理本身是站不住脚的。
所以这四个字落在她身上,是不是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