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生孩子之前,确实是先写下了一份遗嘱,而且还是一个人偷偷去公证。
婚前房子留给孩子,在孩子成年前由我爸妈代管。
我个人存款给爸妈,小孩抚养权与监护权也归我爸妈所有。
我在户口本中夹了一份,心想万一我出事了,大家肯定会看到的。
当然,结果是我活的很好,遗嘱也偷偷拿回了。
这件事听上去或许有点冷,但是我当时想的很清楚,孩子是我的决定要生的,也是我的人生选择。
我生孩子不是为了帮我老公完成任务,也不是将孩子当作婚姻关系中的附属物。
所以我首先要想清楚,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孩子应该由我来照顾,财产又应当由我来管理。
第一,我生孩子并非为我老公而生,而是为自己而生。
他愿意花钱,时间和精力,换来小孩和他的相处与感情。
否则,小孩跟他也只是血缘关系罢了。
这句话或许不好听,但感情并非结婚证自动产生的,也并非有血缘关系就自然稳定。
一个父亲是否真正参与到孩子的生活中来,最终需要的是不断的付出而非纸面的身份。
第二,我相信我的老公对我是有感情的,但我不信人性。
这并不是说他将来一定不好,也不是预测他将来怎么做。
只是人变了,关系变了,生活中的压力也变了。
他的感情也许会被时间磨灭,但是人性永恒。
将孩子的未来都押在一个人感情上,我不愿意这样赌。
所以我才把遗嘱提前做好,把自己可以安排的事先安排好。
这并非诅咒自己,也并非故意造成夫妻之间的矛盾,而是我对子女负责。
至于有人认为我的做法有问题,那就不要评论了,因为你评论也没用。
我自己的孩子给谁养,不管你说了算不算,反正你说了一定不算。
我希望每一个想要生孩子的女性,首先确定一件事情:自己一个人或者自己父母是否完全具备单独抚养孩子的能力。
如果没有,请不要生。
还有很多虚空担忧自己被剥夺做父亲的权力的人,建议你自己生一个,所有权力都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