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在偷换概念,并且偷换得十分明显。
不需要孩子,与恨不得孩子死去,并不是同一回事。
将这两件事情强行放在一起讨论,后面的所有指责都将建立在一个不存在的基础之上。
丧子意味着什么?
是你失去一个非常重要的人了。
这个人曾真实存在过,是你的亲人,和你有着具体的关系,也进入了你的生活里。
因此,孩子死了,家人会难过,会痛苦,没有什么可争辩的。
只要有一点良心,谁会对这种事情不动声色。
问题在于,有人将丧子的痛苦,直接套到不想要孩子者身上。
不愿要孩子的人,面对的对象不是一个已存在、已经与自己建立关联的孩子。
那是一个没有具体的人,一个人不存在。
因为人没有出现,所以也谈不上失去,更谈不上没有因为他出现而感到愧疚。
两个概念间的差别并不是一点点的。
一个失去了实际的亲人,另一个没有让一个不存在的人到世间去。
前者是真实的人,真实的关系,真实发生的生活。
后者仅仅是一个未被证实的可能性,不能用于衡量活着的孩子。
如果按题主的说法,只要没有让一个人不存在,就应当感到愧疚,那么这个逻辑就继续向外推。
一个人是否还应该为那数亿兄弟姐妹的死负责。
因为,这些人都没有出现,也都没有活着。
但这种说法看似荒唐,却说明问题并不在于谁有良心,而在于将不存在的人,强行说成已经失去了的人。
活着孩子,是具体人。
他有他自己的位置,是亲人,也是一个真正的存在,可以与家人发生关联的人。
没有的东西,就没有这些内容。
没有人应该为不存在的那个人负责,也没有人要为自己没选择做父母而为一个虚构的对象承受痛苦。
因此,丧子当然要难过,不想要孩子不代表希望孩子死去。
一个人讨论着自己的生育方式,另一个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苦楚。
将前者解释为后者,既无尊重真丧子之人,也无理解不想孩子之人。
归根结底,不要将不同的事情混在一起,而是以愧疚来要求大家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