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人口是大罪,人贩子与买家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审判,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当事情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时候,旁边的人不要急于说一句“说不清”。
孩子拐走的时候多大,他没有办法理解自己的经历,也不一定留下对生父母的深刻印象。
一个儿童成为受害者,并不能期望他当年一拳打倒人贩子,也不能求他为所有人算清这笔帐。
真正困难的是,不管他做出什么决定,冲突不会消失。
要是选择做父母的话,就意味着他舍弃了有记忆的人一起生活,也离开了很多已经进入到自己的认知和习惯以及情感中的人。
然后,他还要和这些之前几乎没印象的人生活在一起。
法律上的亲情关系是一样的,孩子真正体会到的熟悉与依赖是另外一回事儿。
旁观者容易将“生爸妈”三个字视为答案,但孩子面临的是一道只需认出血缘即可完成的题目。
若选择买家,事情也不会因此而简单。
这件事在心中留下了一道疤痕,等到他年纪大了,知道了更多的道理,也许会后悔、生气。
他重新理解了自己曾经的经历,也重新看待了当时依赖他的人。
但是在年龄尚小的时候,孩子对于熟悉的人原本就会产生更大的依赖,这种依赖并非旁人一句话“你应当回到你的父母身旁”可以立刻消除。
但是从生父母角度来看,孩子选择了买家,又会带来二次伤害,让他们更难过。
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在外的人,为孩子指明正确的选择就可以解决问题。
我个人认为,他无论如何选择都是错误的,但无论怎么选择,也不能简单地说是错的。
说他错,是由于每一个选择都会使另一个受伤,也会使他自己在以后承受后悔与痛苦。
说他对,是由于他只能以自己记忆、感觉和依赖为出发点,面对一个原本不应该由他来承担的事情。
大人可讨论法律,追究人贩贩子与买家责任,也可谈生父母受伤害。
但是这些判断,不能直接成为对孩子的责备。
孩子并没有制造出这场冲突,也没有被拐走,更没有权利以一个令所有人满意的结果来证明自己的重感情或懂得道理。
我们的旁观者,看到的常常只是个结果,看不到他的从小到大记忆,也承受不了他以后要过的日子。
因此,未经他人之事,莫劝其人善。
在这件事情中,也可以说,没经过别人的苦难,不要替他决定应该认谁,应该恨谁,也不要用几句轻描淡写的话让一个受害人选择唯一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