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最难的是,不仅是丈夫死后的悲伤,更是家庭以后如何走下去。
如果仅仅看你目前的状况,我反而认为你很幸运,夫妻之间感情良好,公婆也很好,经济状况也不错,这些并非每一个人都有的支持。
只是生活有时候是这样的,条件好了,失去了就越难以接受,也许正是因为过去太好了才会有这么一次。
这话听上去有些残忍,但它说的并不是你是否应该难过,而是你的手中确实有一些能够安排、能够选择的。
从你表述来看,你不缺钱,也有想要重新结婚、重新组建家庭的想法,同时你也对公婆感激不已,没有因丈夫离世而断绝过去关系。
因此,孩子是否要生,不能仅凭别人的意见来决定,要看你的愿望,也要看现实的条件能不能满足。
若是我,在确实可以、愿意生孩子的情况下,我倾向于将孩子生产。
这并非是为了显示自己多么伟大,也并非要求你以孩子代替丈夫做什么事情,而是由于孩子本来就是这一段婚姻的生命关系。
对于公婆而言,孩子或许是他们一直牵挂、一直生活的愿望,对于你来说,也可以是对老公的一种爱和安慰。
将孩子交由公婆抚养,并不意味着你从此失去了做妈妈的资格,也并不代表你必须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停留在过去
你将来想要结婚可以结婚,想要重新建立家庭,也可以再建立一个家庭。这两个事情和以前的婚姻不一定矛盾。
但是孩子是谁照料的,你负责什么,以后如何见面,这些都不能用一句话“大家可以理解”说出来。
你想要孩子时,可以回家看看,想要参加孩子成长,也应该说出自己想法,而不是将所有的决定交由公婆来做。
如果真的想要和过去完全断绝关系,也要知道,这表示你也许不会再回去看孩子了,公公婆婆对孩子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也要事先想好。
真正的问题是,不是你的再婚问题,是再婚后,孩子安排没讲清楚。
你与公婆如果仅仅依靠感情来维系,开始的时候可能都愿意理解,时间久了,照顾、探视、经济开支和称呼的关系都会成为新的问题。
因此在做出决定前,最好和老公坐下来,商量一下可以想到的问题。
孩子由谁带,谁负责生活照料,你何时来看,孩子将来如何认识你,公婆对于你再婚有何期待等等都不要忽略。
说白了,并不是将亲情当作一纸冰冷的契约,而是使每一个人都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也知道不应该要求的东西。
你能感谢公公婆婆,也能重新规划自己人生,但是不能为了感谢而把自己一辈子交出来。
可以生孩子,也可以现实中不允许自己或者不愿意的时候做出其他的选择,别人没有权利为你承担责任。
只不过既然想到了孩子和老公,就不要只考虑现在的情绪,等再婚了再被动接受。
说清楚孩子,再婚与公婆的关系,这比一个漂亮的诺言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