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评论才知道,有些人并非在谈论亲情,而是在为他人预演如何抢夺财产,继承法应该先了解下,不然到头来就白白地浪费了律师费
小姨多年前因病去世, 46岁,走得太急了,房子和其他的财产也没留下来。
消息一出,我妈和舅舅就决定先隐瞒外公,因为外公很早就死了,小姨是她们最小的,也是最疼的孩子,怕老人受不了打。
妈妈、舅舅、表妹跟随小姨夫到外地办理后事,大家都认为小姨与外公早年关系差,应该可以隐瞒。
不久后,我妈忽然生气地说,小姨夫将消息告知了外公,只是为了要求外公签署一份弃绝财产的证明。
小姨跟小姨夫一起做生意,之后生意越做越大,外公就是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清高,不喜欢钱财,早就说不会要孩子的财产了,可是小姨娘还是叫他签字了。外公这才知道女儿死了。
当时并没有人知道他为何要这么做,因为众人始终认为外公并非会争夺财产之人。
小姨死了半年之后,表妹表示小姨夫已经再婚了,对方30多岁了,还有个6岁儿子,而这个儿子是她的,也就是,他早已经在孩子生下来之前就出轨了。
小姨好多年前就发现了这个事情,只是没证据,对方也没有承认,她像外公那样清高,没有告诉妈妈,后来病得越来越严重,郁郁寡欢,直到死去也没联系到家人。
更令人气愤的是,小姨有份保险,受益人为表妹,死后保险赔偿70w至表妹帐户,而小姨夫则以女儿仍在读大学,年纪较小为由将钱取走保管
当时房价没有上涨,我妈怕这笔钱是小姨夫与再婚的妻子拿走的,就建议拿来支付首付,然后由她还贷,因为她至少拥有3亿的资产,甚至全部买房都没有问题。
但我妈是姨妈,并非亲妈,话就没那么重要了。
表妹跟她妈妈是一样的,对钱不执着,认为放在父亲那里也可以,父女之间没必要发生矛盾,换成我,恐怕早已经想尽了办法争夺自己的份儿了。
于是,小姨努力一生的股份,房子以及车子都转给小姨夫,只有一个老城区的学区房留给表妹,但房产的名字一直是小姨的,其他的财产都没有,生活还需要小姨每个月给。
幸好表妹以后放假经常住在外公家里,多少可以陪老人,外公看上去很平静,身体也不错,只是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总会想到小姨,亲情并非关系不佳可以完全消除。
因此,男人是否可靠,我不敢为所有人做出结论,但是小姨死前我一直觉得小姨夫很老实,谁也没想到,最先计算财富的人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