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起来,怕被发现。
217天,快七月了吧,回来看我吧。
那天离你走了217天,但我至今仍记得你的最后一面。
认识已经有十四年的时间了,第一次感觉到你如此帅气,闭上眼睛,睫毛长长的,皮肤依旧白皙,但脸上有些疲倦。
你最为喜爱粉色,我却没有料到,最终为你选择的东西竟然是粉红的,柜台的阿姨表示那是小孩使用的,我表示不用了,就是这个吧,我哥爱粉红色。
她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把盒子给了我,我说谢,她揉揉眼睛说谢谢。
我坐于休息室等待爸爸办理手续,等待得很慢,哥哥,你出去陪我好吗,又不理睬我,气死了。
门外的人不断地说,刚才那人应该是一个小孩子吧,十四岁,长得这么好看,怎么也想不开,自己就结束生命了。
我摸着你,心里想,她们在说你。
那时开学了,别人不知你去哪里了,隔壁班女生还让我给你送情书,我看了眼手中的粉红信封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你为什么这么讨人喜欢呢?可笑。
你曾经告诉我别谈恋爱,说我这种傻白甜很容易被欺负,我当时不相信,但是我后来却真的被这个男孩给坑。
她欺负你的妹妹,你快回去揍他,你说你不要为男孩哭了,可是我被她坑了这么久,哭了很多次。
回来报仇好吗?我怕鬼,但是我不怕你,你是我的哥哥,我怕你。
我想到了你给我的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的是“遗书的初稿”,你这笨蛋学傻了,连遗书也如作文一般写。
上面说的是什么呢?对了,希望你可以幸福,还有一个二稿,写的是希望您可以快乐,我可以… …算啦,你还没有想明白。
我告诉你,下一辈子你做我弟弟,让你也体验一下被宠爱的感觉吧。
算了,下辈子离我远些吧,为你好,我或许有些不吉。
哥,我想我爱你。
回去看看我吧,我不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