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个2岁的孩子父亲,也经历了早年的丧父经历,我想说的直白一点:不要生孩子。
这话听上去很硬,甚至不合人情,但是它并不是对谁的命令,而是根据以上描述做出的一个个人的判断,具体的决定还需要当事人通过正规的医院面诊与咨询来实现。
判断起点,是你与爱人还处于恋爱期,尚未真正进入亲情阶段。
恋爱中的感情与共担家庭的责任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所谓的七年痒为何常被提及,也并非完全无根据。
如果这一阶段打了孩子,至少依照这个因果关系,伤痛期或许会缩短一些,以后也容易重新开始生活了。
我明白这不能减轻痛苦,也不应该将打死孩子当作轻松之事,但是长痛胜过短痛,这才是这个判断的背后核心思想。
有儿子和没儿子,生活是不一样的。
单身妈妈是真正的伟大,但伟大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应该被置于这样的生活中。
通过描述可以看出,你没有准备好成为一个母亲。
一家人围着孩子可能会忙的团团转,许多事情并非经济状况良好就可以解决。
一旦生下孩子,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或许超出了你的想像,你甚至连重新建立一个感情的欲望都没有了。

这里所说的并不是是单身妈妈不值得过好生活,而是生孩子改变了生活结构,也改了承担的责任方式,这种改变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还要看孩子自己。
单亲的家庭伤害孩子很大,这里不说。
隔代的教育弊端,放在一个单亲的家庭里,甚至不值得说。
这并不是将所有的单身家庭孩子判定为如何,而是这样的回答所面临的风险:若大人没有做好准备,孩子将承担本应由其承担的责任。
之所以一直都没有提及公婆方,因为你需要先弄清楚自己,再去想别人。
怀孕了的是你,而不是你的婆婆。
公婆态度、帮助了多少人,当然是可以考虑的,但是不能代替你对自己的意愿,承受力和将来的生活的看法。
另一条很实际:打胎不违法。
它无法自动表明打胎是正确的选择,但至少表明这事不应该被家庭的压力推动。
因此我建议不要生孩子,并非要求每个恋爱期间怀有孩子的人都去做,而是对这段话的个人意见。
其中一些地方的确不靠谱,仅供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