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说法听起来似乎是讨论看病,实际上先将“没钱”看作是需要被判处的错误。
他的起手式很直接:没有钱看病?
在这个逻辑中,医院又并非慈善机构。病人也不可以把医院当作自己的家。
因此,一个人要是支付不起去看病的钱财,问题不再仅仅是身体出现了问题,而是他主动地越过了一条不允许越过的界限。
更怪的是规则被认为是唯一需要保护的,至于为什么一个人没有钱,根本没有什么重要。
没钱并非是处境,而是被当作不守规矩证据。
因此,“没钱去看病”被伪装成一种违反规则的作假行为。
这并非是问一个人是否有病,也并非在问他需要什么帮助,而在追问他为何没有钱还得看病。
似乎看病不是一种人正常的需求,而是一个只有具备条件、付出代价的人所拥有的资格,
说起自杀,这一套说法又将责任推回到父母与家庭之上,认为父母家庭并没有教育好,而是当事人的心理素质过于差劲。
一个人绝望,被压缩成了教育失败与心理不强大。

这样的处理当然是省事的,因为,只要将原因归咎于家庭与个人,就不需要再看其他东西了。
但是这并不代表问题真的解释了,而是把一个重大的问题换成几个听上去顺手的责骂。
更让人觉得刺耳的是,它直接把陷于困境的人称为“这些穷人”。
称呼一旦改变,人的境遇也被抹去了。
他已经不再是个没钱去看病的人了,而是成了一个有可能会破坏秩序,带坏风气。
随后,打击被说成是合理的答案。
因为要是不严肃打击这种作弊,以后就有人有模有样地学习,大家都会漠视规则。
这个因果链看起来完整,其实只是将恐惧层层叠加起来:一个人无钱看病,就等于挑战了规则;有人去挑战规则就等于别人也会跟着学习;其他人跟着学习,等于是大家都会忽略规则。
最后再说一句成何体统的话,似乎只要秩序还在,那么人的处境便不值得去问。
问题在于,规则是用来解决人的困境的,还是用于赶出困境里的人?
如果连没钱看病都被解释为作弊,那么医院并非慈善机构,实际上并不仅仅是在描述医院没有提供慈善的情况,而是在说:对付不起钱财的人,不应该提出要求看病。
将穷困当作违规,将绝望当作教育的不好,将求医当作挑战规则。这样的逻辑是最让人省心的,但也是最冷酷的。
它保护的并非人的尊严。而是一个无法被追问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