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劝告的前提是,既然家里经济状况良好,很多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在这样的判断中,养孩子最大的问题是挣钱的压力不是主要问题了,养儿育女需要的是经济支持,家庭能承受。
于是,劝她留孩子的借口被集中在了一点上,她只需给孩子妈妈的爱。
这其中有一条非常直接的原因,家里不缺钱,孩子的养育就不会使她为了挣钱而烦恼。
她还很年轻,生了孩子后,再去找新生活,对她也不会太大影响。
换言的,经济状况和年龄,都是她继续前行的资本。
前者降低了养育方面的负担,后者则认为使她可以再次开始。
这一套说法也包含了另外一个观点:孩子在这样的富裕家庭中,物质上无需照顾,也无需因家庭的条件缺少爱。
因此,劝说的人相信,留住孩子不是将她推向一条无出口的道路。
相反,孩子在家庭的条件下长大,而她需要的是,给孩子妈妈的爱。
这话听上去很简单,但是它实际上将母爱当作孩子最为需要,也是她可以提供的最为核心的东西
另外一个原因是,来自已去世的老公。
劝说的人认为,如果老公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他的血统,一定感谢她。
在这个想象里,孩子不只是属于她,也是丈夫留下来的一个部分。
所以留下了孩子,赋予了比抚养更重要的意义,仿佛在为丈夫留下一份继承。
丈夫父母也放在了这一判断中。
孩子存在,是可以给予他们安慰的。
他们丧失了儿子,如果世界上有儿子血统的话,至少这一套逻辑里,悲伤的外面还有一点可寄托的。
因此,劝她留孩子,是为了考虑她与孩子的感受,也为了丈夫的父母。
反之,打死孩子,就是一种另外的结果了。
由于孩子没出生,丈夫血脉也不会留存下来,而丈夫的父母的安慰也是不存在的。
更大的一句话是,打掉就没有希望了。
这话将孩子与希望连接在一起,觉得孩子若被留下,家庭仍有希望,若失去,所有的希望也随的消逝。
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劝说她留下来的理由,而不是为她做出选择。
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差,她年轻,孩子可以得到妈妈的爱,丈夫的父母也能得到安慰,都是这个说法的支持。
结论也是很明确的,既然是现实的负担可以承担,就应该留下丈夫血脉。
但是选择自己还是落在了她的身上,不能用别人安慰与希望来代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