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有弄明白这个题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特别是第二个儿童应该如何对待这句话,听上去好像是将一个原本不应该存在的前提当作需要仔细讨论的问题。
孩子是孩子,既然来到了这个家里,就应该照着孩子原本的模样去对待,而不是被拿去跟谁比较,然后再决定给予他多少的关心、耐心、爱。
第一孩子的离世,是家庭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这当然会产生影响,也可能使父母长时间处于复杂情绪中,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二孩子要为此承担责任。
第二孩子并没有做出任何错误的举动,他没有进行出生的选择,也没有去参加第一孩子所经历的一切,更不应该由于前面的孩子不在了,而被区分开来。
为什么第一个儿子死了,第二个儿童就要受不同待遇呢?这个因缘关系本来就很怪。
若所谓的“不同的待遇”,是指更用心,更珍惜,更愿意去保护,那是另外一回事,但如果是指冷淡,迁怒,比较,或者将第二个儿子当作某种代替品就更不好说了。
一个人不能用来补足另一个儿子留下来的位置,也不能要求帮助另外的孩子做些什么,更不能为了家庭中的失去而背负一份不属于自己的义务。
有人或许会说,失去过的父母,心里会害怕,会特别敏感,甚至在面对另外一个孩子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做,这些感觉是可理解的,但是理解了感受并不代表认可将情绪落在孩子头上。
大人是大人痛苦,孩子是孩子位置,这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倘若一个人知道他会将第一孩子的死亡转化为对第二孩子冷漠,控制,排斥或过分比较,但仍然只是想着先生下孩子再说话的话,那么问题不再是“如何对待”那么简单。
这表明自己的心理问题还没有解决好,甚至连最基本的界限也没有想清楚。
生育孩子并非是处理老伤口的工具,也非是为了证明已经走了出来,更非是让另外的孩子为家庭负责情绪的后果。
要是真的存在不知道如何去对待这两个孩子的问题的话,那么比较应该去面对的,并非孩子应当去做的事情,而是自身究竟发生了哪些事情。
先将自己梳理清楚,至少知道自己是否会将失去,恐惧以及比较带入新的亲密关系中,再考虑是否要生育孩子,这并不为过。
否则,第二个婴儿从出生开始就会被放在一个他不属于自己的故事中,既要忍受着大人的痛苦,也要承担起大人未处理的那些。
归根结底,前一个儿子死亡和后一儿子出生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可以因为前面发生过,后面被规定为另外一个模样。
该如何对待,就如何待人,不要将一个幼小的孩子置于不应该站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