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孩子,对于夫妻双方而言,确实是很悲痛的。
这种痛苦不是一句想开点就能够解决的,也不可以让别人替他们定义该怎么过。
有的失独家庭考虑再生一个孩子。这个想法本身并不稀奇,也不必被简单的评价为逃避或者替代。
对他们而言,再生一个孩子确实有助于他们慢慢走出伤痛,也可能使生活重新有一些具体安排与牵挂。
但问题恰恰就在于此。
对于失独家庭夫妻双方来说,年龄都是比较大的,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情况。
特别是女方,如果生殖功能不能得到保障,那么自然受孕成功率就比较低。
因此,单纯地说“想再生一个孩子“,和真正可以顺利怀孕生育,之间还有很长的距离。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相对来说试管婴儿将会被一部分失独家庭所考虑。
它并非是因为这一选择听上去更为先进,也并不是做了之后就能够得到确定的结果。而是当自然受孕的成功率比较低的时候,夫妻之间会希望多出一种可能性。
从因果关系来看,选择更高成功率试管婴儿是有必要的。

但是,这里的有需要,是指在这样身体以及家庭的背景之下,有评估以及了解这样方式的实际需求,并不代表每个家庭皆适合,也并不意味着结果可以得到保证。
许多人仅仅看到了“再要个孩子”的这句话,而忽略了做出决定背后有着两层的压力。
一方面是失去了孩子之后的伤心之情,另一面是年龄以及生殖功能所带来的实际限制。
前面的压力需要得到尊重,后面的限制也不可以靠意志力来解决。
将两件事混杂在一起,或者只是劝他们赶快生,或是只是让他们放弃,其实都太简单。
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讲,决定是不是再要个孩子,先是夫妻两方自己的决定。
选择接着尝试,并不意味着已经忘记那个孩子了,也并不代表新的孩子要去承担弥补哪一方的责任了。
选择不去尝试,也并不代表着他们没有离开悲伤。
生活如何继续,应当由当事人来判断,而非旁观者来替他们做出结论。
如果真的想要试管婴儿的话,具体是否可以做,是否能够评估一下,还是得到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
年龄,身体情况以及女方的生殖功能都需要根据个人情况来进行判断。
旁人可以理解的是,为什么这样的家庭更有可能需要通过试管婴儿来增加机会而不是代替他们去承诺结果的。
归根结底,这并非是一个“再生个就好”的问题,而是悲伤还没有消失的日子里,夫妻两人谨慎的决定是否再走一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