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些话的时候,我22岁,只想告诉自己一件事情,这一辈子不要和亲生的父母有什么关系,也不要有联系了。
亲生母亲重男重女,一心想要一个儿子,十个月怀胎十个指头把我生了下来,发现我不是女孩后,就决定将我送走了,连一天,一个月也不愿意生我。
如今回过头来看,这件事中最令人感动的地方,不仅仅是他们将我送走了,而是从始至终都没有将我当作需要被遗留下来的孩子
当年我的舅舅拦住我,不许他们将我送走,后来我的妈妈将还没有满月我带回家。
舅舅生了两个孩子,小时候哥哥对我如亲妹妹一般,舅舅与舅妈比对亲女儿更亲。
我自幼就认为他们是我亲生父母,直至今日,我仍清晰记得,小时舅舅在地里干活,去哪里都会带着我,吃的、穿的,也会给我购买。
这些日子回想起来,依然很幸福。
我在7岁的时候,舅舅突然去世了,这个家好像突然坍塌了一样,对我而言也就是没有爸爸了。
舅舅与舅妈因为不愿意瞒着我,从小就不让我说话,所以一直叫我舅舅。
直至十几岁,真正的懂事了之后,我才敢称呼她妈妈,现在想来,我已经应该改变了。

多年来,是妈妈一人带着两个弟弟结婚生子,供我读书、养育我。
这个名字不是冲动喊出来的,而是她日复一日地照顾我,带我成人的。
相反的,那对将我送走,弃养我亲生的父母,二十余年来,他们从未给予过我关怀,没有给予我一点钱财,也没有购买过我的任何东西
更讽刺的是,除了我,他们共有5个儿子,其中一个是男孩,但唯独没有养活我。
因此我反而很庆幸,他们当年把我带走了,因为我并不需要这样的爸妈,在我的眼里他们的行为是恶毒的。
这几年,有时候有人告诉我,当初的事情也是无可奈何的,我只是觉得这句话更可笑了。
无奈无法说明二十余年来的不知不觉,也无法补偿没有给予的养育。
有的人的确不能做父母,生孩子和担当父母的职责本身就不一样。
我写这些,并非为了向任何人证明自己有多恨,而是告诉自己,我这一辈子只需照顾好将我养大的妈妈,记住已死的爸爸,就足够。
至于两个生了我但没有养活我的人,我不想为他们找理由,也不想将自己的生命交由他们决定。
我期望所有的生而不育的父母,都得到相应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