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人体蜈蚣的时候,我忽然想到这么一个问题:如果身边的人要拍摄一组类似于摄影作品的话,当然并非是医学缝合,我应该不会觉得这么反感,不会直接骂它变态,会把它归入人体艺术。
但是摄影师自己是否已经内心变得扭曲,我也不知道,偏偏这样的不知,才使得人越想越感到可怕。
我有这么一个朋友,在大学快要结束的时候就开始想要走电影的道路,之后朋友圈里就经常会出现那么一些文字。那戾气可是相当大的,每天都咒骂着周围的人们,同时也咒骂这世界。
我有好多次想问他你是不是误解了艺术,但话到了嘴边又忍不住了。
嘻哈火爆的那段时间,我从来就没有认真地看过它,因为我觉得除了吵闹还有满腹牢骚之外,似乎很难找到什么核心东西。
我不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继承者,我只是不断地在思索,艺术是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的吗?
这里所说的并非艺术一定要讨好谁,更不是作品必须要温和、美丽、让所有的人都感觉舒服。
艺术能够尖锐,能够晦暗,也能够让人不舒服,但尖锐与戾气并非是一个概念,冲撞与单纯的咒骂也并不是一件事情。
一个人做了艺术,不一定要把所有的反感都看作是对方的庸俗,也不要因为别人不懂,就觉得自己天生就高人一等的。
大象坐地而坐是一部好电影,但是商业电影也有商业的电影逻辑艺术电影艺术的逻辑,两套逻辑原本就不完全一样。
如果你是选择艺术的话,那就不要太在意钱财,有人能够理解你是很幸运的事情,没有人懂得你,至少你还有自己的坚持。
毕加索画的,应该也并非是为了让每个人都能看懂。
因此,问题并不在于作品是否大胆,而在于你是否选择了哪一套规则,是否愿意去承担这一套的选择所带来的后果。
有一位电影作者的离开,让人感到很遗憾,同时也使得那个故事更加有血有肉。但遗憾不能代替对创作的逻辑判断。
有人曾经说过,把四个小时电影放到电影院里面,票房会很惨,这句话并不是毫无道理的。
创作者问题,或许就是明明遵循艺术电影逻辑,却要混迹商业电影人群,连最初签约的人选错,理念不同,本来就很自然。
说到底选择艺术,就是接受不被人理解,也就是说接受它不一定能换来钱,掌声,顺利道路。
但是接受并不是被理解,并不意味着必须要用戾气来证明自己。艺术表达能够让人感觉不舒服,但是不必先让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诅咒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