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楼说说胡某的死与市场营销的关系,从表面上看似两件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实际上放在创作与运作的角度来看,多少是存在关联的。
我没有看金羊毛,因此不评论剧本本身拍得如何,但仅仅看运作方把剧本改成了爱在樱花开放时这个名称,就已经感觉这步棋非常不聪明了。
资本能够获取利润,这本身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地方,但既然是要做市场的话,能不能聘请一些好的营销人员,至少要先把作品到底是什么,准备卖给哪个人、观众为何要看这些个问题弄清楚。
要是金羊毛的核心确实深刻,文艺,还带有一点不讨好的气质,喜欢看爱樱花盛开的孩子会因为这样的名字而喜欢这部剧?
相反的,原本可以喜欢的金羊毛孩子,看到爱在樱花开的时候,这个名字又会觉得是自己想要看的东西?
这并非是简单的更改名称,而是将作品与观众原本可能存在的联系,被主动地换成了另外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暗示方式。
一个名称告诉观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或许适合哪些样的人,同时也会提前判断一部分人是否点开。
名字与内容如果相互不匹配,那么目标客户将会被推向一个错误的道路,真正能够留下的观众反倒被挡在了门外。

所以我认为,这是典型目标客户的定位失败了,甚至有些像自杀式的营销,我是观众,我真的受不了这样的操作。
金羊毛并不一定就不会有人去看,观众的数量少并不代表作品没有什么价值,也不意味着品牌做不了。
锵锵3人行放到谈话节目中,观众数量也是相对较少的,但是它留住了中产以上的人群,依然可以做成长达二十年、非常有价值的一个品牌。
做内容并不是一定要吸引所有人,能够留住真正应该留住的用户群体,有时候比一味地扩大受众还要重要。
问题就在于,你需要先知道你应该留住哪些人,而不是用一个看上去更热闹,更容易被认同的名字,将自身的作品装扮成另外一种。
倘若资本方营销能恰到好处,既赚到钱,又不丢掉作品气质,创作者或许不会那么纠结。
你说你自己是个创作者,你能不能忍受自己的创作被改成了爱在樱花开放的时候这样的名字,我真的很难为当事人感到开心,甚至会不由自主地想,是不是把自己和观众当成一个没有判断能力的人。
看大列封面,万物皆裂痕,光进来的所在这句话,已经有了一种很明显的气质,就像卢米诗。
封面文案至少让人知道他想面对什么样的看众,也让不少人想看。
营销并非是将作品改得任何人都能够看得懂,而是要把作品的真正气质准确的传递到那些可能喜欢他的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