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问题上,我更倾向于承认一个事实:人做事情没有绝对对错,每个人有选择权,关键在于能否为自己行为负责。
看到67岁失独老人怀孕生子,我并没有急于评价她,因为她肯定有她的原因。
她没有了唯一一个孩子,生活很寂寞,也想到了自己以后生病了,躺在床上怎么办?
即使怀上了孩子,等到需要照顾的时候,孩子也许还没有长大,他们面临的可能是更大的困难。
但是在这个时候,她的确需要一个孩子,孩子可以带来快乐,也可以让她获得一些安慰,减轻失去了孩子的痛苦与孤独。
因此,她不顾身体也想要怀孕,与其单纯的想要生个孩子,不如说想要重新得到一点生活支持,而她曾经也尝试收养过。
理解了她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忽视了医学危险。
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特有的常见疾病之一,其表现有可能包含高压,水肿,蛋白尿,抽搐,昏迷等,严重时可致心肾衰竭,甚至导致母子亡。
妊娠期高血压症可分为严重、中度、重度三种,重度又叫先兆性子痫或子痫,子痫是指在高压基础之上出现的抽搐症状。
妊娠高血压一般指在妊娠20岁以后发生高压,水肿,蛋白尿的症状,分娩后会减轻。
它是妊娠特殊疾病,也是孕妇及围产儿发病和死亡的重要原因。

妊娠期间收缩压超过140mm汞柱,或者舒张压高于90m汞柱时,就需要考虑高脂血症。
其原因有很多种说法,通常认为是由于胎盘某一种物质入到母体的血液中,引发免疫因素的改变,从而引起全身的小动脉的痉挛。另有研究表明其与遗传相关。
临床实践表明,一次血压超过140 / 90m汞柱即诊断, 24小时内尿蛋白的定量超过0. 5毫克为异常,同时伴随高血压及蛋白尿时,应考虑到子痫的前期症状。
水肿,头痛,眼花,胸闷,恶心呕吐,也要注意,抽搐和昏迷表示病情已发展至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及时终止怀孕。
患有妊娠期高血压、先兆性子痫的女性,以后患有高血脂的可能性会增大,多年后因高脂血症住院的几率仍然较高,有先兆型子痫患者中风的风险为妊娠时血压为正常人的4倍以上。
问题里的孕妇67岁,并且怀了双胞胎,是高危的人群,医生也指出应该终止怀孕。
医学认为35岁以下的初产妇被视为高龄妇女, 35岁后机体出现下降趋势,胎儿出现畸形的可能性增大,并发症的风险也随的增大。
高龄妇女发病率高于一般孕妇,其遗传性代谢疾病,在高龄产妇中也较普通产妇高。
因此,医学上建议她再生产,这是对风险的评估的结论。
但是理解她,与赞同这个决定是两码事。
她想做母亲的心愿是真的,没有孩子之后的孤独也是真真切切的。
至于是否可以怀孕、是否继续怀孕,不能由旁观者为她做决定,只能到正规的医院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当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