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走了之后,母亲最易被这样一个想法所困住:如果我不离开他,事情是否就不会出现。
她会反复思索,那一次的离开是否是错误的,自己是否不应该将孩子交由奶奶照顾,甚至把孩子未被自己的二十四个小时带到身边,当作一种不可原谅的错误。
但是这些想法,更多的是悲伤找出口,并不代表事实的真实。
孩子不生病,他那时候已经坐稳了一些,也学会了哈哈笑,他白胖胖的,是个聪明美丽的孩子。
他并非因病而离开,而是由于奶奶照顾的疏忽,导致窒息,最终离开这个家庭。
这些现实虽然残酷,但是事实上并没有母亲首次离开了孩子的二十四个小时,因此孩子才会离开。
母亲已经离开二十四个小时,这是她的记忆中最为刺目的部分,却无法自动成为她杀害孩子的凭证。
她会询问是否孩子想要妈妈了,是否想要找妈妈?
这话并非是在说明一个可以被证明的原因,而是母亲在大量失去后,对孩子的最后牵挂之情。
她很想了解孩子为何会离开,也很想为这件事寻找一个可以理解的答案,所以才将思念和内疚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了。
她还想,要是孩子始终跟着自己的话,是不是一定会出事的。
这话中有爱,也有近乎残忍的自虐。
她将“照顾孩子”的责任全部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好像只要她没有一刻离开,孩子就一定会平安的。
但是母亲并不是一个永远都不会疲倦、不离开一步的人,母亲也无法将所有的照看过程都当作自己的责任来承担。

将孩子交由奶奶抚养,是一种安排,奶奶的失误是另一种事实,孩子的离开也是已发生的事情。
他们可以互相联系,但不可以重新归纳为“都是妈妈的错误”。
母亲的确会内疚,甚至恨自己,觉得自己连宝宝都无法保护。
这样的恨自己,并不意味着她真的应该受到惩罚,而是她很爱这孩子,也很不能接受她无法改变结果。
她所失去的并非是一件能够予以弥补的事情,而是那个会笑,会成长,会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的孩子
因此,别人不必急于告诉她要想开点,也不必说时间治愈了一切,更不要用任何新期待来覆盖这孩子的地位。
她不必被逼着放下,她需要被人承认,这是一次不能轻易接受的失败。
要是她想哭,就叫她哭,如果她说了二十四个小时,也不要立刻打断她,更不要以“你已尽力”堵住她的感觉。
可以逐渐陪伴她分开事实与自责,告诉她,孩子由于照看的疏忽而出现意外,并不代表母亲在离开二十四个小时之后就造成这样的结果。
要是内疚使她不能吃东西、睡觉,或者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活下去,就应该尽快去正规的医院进行咨询,请专业的人员帮助她解决这个问题。
她无需现在给自己个结论,也无需急于证明她已经很坚强了。
带着思念过孩子的日子,不是忘了孩子,也不是为这次失去寻求一个轻松的解答。
只不过先将今日过完,再将明日交给明日。
她曾是爱孩子,照料孩子的妈妈,这一点并不会因孩子离去而被抹去二十四个小时。
她能理解孩子的难过,也能认可自己的不足之处,但无需将一次意外当作终生审判自身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