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只有个兄弟,就是我的大伯,他比我父亲要大一轮的时间。
小的时候,我常常听父亲讲起这件事情,也常常会听到他的抱怨。
他抱怨爷爷,奶奶,在他们的小时候,他总是更喜欢大伯。
偏爱并非是一句轻而易举的话语,而是体现在吃饭,零花钱,以及受了欺负后谁被保护这些方面。
那时候的人都很穷,家里子女多,被喜欢往往代表吃饱了饭。
有时候给孩子们发零花钱的时候,大伯可以拿到五毛钱,而其他的子女只有1毛钱。
五毛与一毛放在现在看,似乎并不是什么,但放在那个时代的家庭中,差别是清清楚楚的摆在眼前。
如果兄弟姐妹被我大伯欺负了,也很难受到公平对待,爷爷奶奶一般还是会对着我的大伯。
因此在父亲的印象中,大伯获得的不仅仅是多一点的零花钱,而是家里人更加明显的偏爱。
小时候人们当然只会感觉不公平,不知道这样的安排背后是什么原因的。
我也是在长大之后,慢慢发觉,旧社会的长子待遇之所以会更好,并非是因为爸妈偏心,也或者是普通家庭在想要防止家业接承的时候争抢。
古人寿命较短,父母年老不能自理时,家中幼子一般较小。

他们尚未能够承担起照料老人的责任,父母所期望的,往往是长子能够孝顺。
长子年龄更大,也往往被认为是更早成家,更能承担家里责任。
于是,喜欢长子的这件事,与家庭养老的期望连接在一起。
这并不意味着那种偏爱是公平的。也不代表那个被偏爱的小孩后来一定要承担责任的。
它只不过说明,在生活条件与寿命都不相同的社会中,长子的待遇更好是有着特定现实原因的。
但社会发生了变化,人类的寿命大大的提高,过去的期待不一定还能按照原来的方式兑现。
我爷爷,奶奶躺床的那些年,真正在一直照料他们的,却是我的父亲。
大伯之所以没有承担这件事情,一方面因为他性格凉薄,另外也是由于他自己的年纪已经很大了。
结果就产生了一个很明显的反差。小时候爷爷奶奶喜欢的长子,之后没有去照顾卧床老人,而是当年感觉委屈的第二个儿子在照料。
这件事告诉我,家庭中的偏爱以及晚年的照顾,并非是一笔可以自行兑现的账目。
父母在年轻的时候将资源更多地给予了谁,与谁在他们无法自理的情况下愿意留在身边照顾,并非是同一个概念。
人性有的时候就是如此,小时候获得的多,并不代表后来付出的多。
所以养老不能仅仅看谁是长辈,也不能单单看谁曾经受到偏爱,更应该看一个人的平时性格,以及在老人真的需要照顾的时候愿不愿意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