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和木匠最后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应该不应该给孩子。
从表面上看,这是可以通过理性的决策来进行解决的。比较一下有孩子以及没孩子家庭的情况,看看哪一种生活更加适合自己。然后把老人是否可以帮忙,夫妻是否会有人愿意待在家里照顾,能否放心地交给保姆这类条件进行计算。
但这种理性的计算并没有什么意义。
有一位年轻妈妈,她的女同事每天看到她送孩子很辛苦,就说自己决心不要孩子。妈妈问他看到了些什么,他说看到辛苦了。妈妈告诉她,这只是生活一面;儿子有一天从幼儿园里带回了一个鸡翅。他说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一定要给妈妈尝一尝。这种幸福旁观者是否能够完整的感受到?
劳里•安•保罗认为没有孩子,永远不会知道有了孩子生活的体验是怎样的。看别人的孩子是不是可爱,跟自己有没有孩子完完全全不一样。一个人的天性就是爱自己孩子远远大于爱别人孩子,即使别人认为他不怎么好看,只要是他自己的,爸爸妈妈也可能会觉得他很可爱。
所以,不要孩子没有办法准确计算答案,除非亲身体验,否则你是无法评价这个选项的。
于是高普尼克再往前推进了一步,生孩子之前的你和产子之后的你,完全不是一个人了。比如买水果的时候觉得橘子要比苹果好,买回家之后却突然感觉苹果更好。做了选择的你已经改变了。

这也如张爱玲所描述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一样:娶了红色玫瑰,红色变成蚊子的血,白色还是明月的光;娶了白色玫瑰,白色的成了饭粘子,红色的则成了朱砂。
你用现在的你替未来的你做出选择,也在选择你将来会成为谁。
在人生指南当中,人们喜爱把人生写作算法,仿佛只要评估一个选项,确定一个标准,就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问题在于,标准是由价值观来决定的,人的价值是会发生变化的,甚至于什么样的人更好,都是没有科学的判断方法的。
以赛亚•伯林因此认为,人生是一场悲剧,人们永远不会知道应该如何生活,没有哪一个选择是绝对正确的。而高普尼克却更加乐观:这样的无所适从正说明活着是有意思的。人生不可算法,今日之你不可知明日之自己想要何物,也不可预测自己将变成何种人。
要是非要给一个建议的话,我只是想到了一个不太合理的标准,那就是尽量减少自己的后悔。
有研究表明,人在到了生命的终点时,往往会更后悔自己没有做过什么事情,而不是去做了什么。但是这也可能也是心理的免疫系统起作用:所做过的事情,总能找出理由证明其值得;没有做过的事情,却找不到不后悔。
另外一项研究将后悔分为两类:做一个“理想的我”,即追求梦想;做“义务自己”,即赡养父母,照顾孩子,完成工作,承担社会的责任。结果表明,70%的人后悔未能成为理想中的自己,20%多数的人则后悔没有能够成为义务中自己。
这并不意味着追求梦想一定比承担责任要好,因为责任往往更容易被完成,做公务员也要比做摇滚歌手要容易。但是如果从来没有追求过梦想,那么人很有可能一直在后悔;就算尝试失败了,只要能够及时退出,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的,也算是给过自己的答案。
人生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何不有意思一些。尝试新的事物,稍微追求一下理想中的自己,不一定能让幸福达到最大程度,但大概可以少留下一些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