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孩子这个事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生物本身的本能,这是一种物种为了维持自身而繁衍出来的,这一层的意思是不难理解的,大多数人都知道的。
但事情不仅仅只有这一方面,至少在过去的中国生孩子还赋予了另外一个重要的意义,那便是儒家传教。
这个第二层含义,长时间以来反而很容易被忽略,因为当人们谈及生育的时候,往往只说血缘,家庭,本能,但很少把它与宗教热情相联系。
但是如果将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来看,就会察觉到,中国人以往生孩子,常常同时受到两种动机的驱动,一种是生物本能的,另一种则是儒家所要的信仰与责任。
这里的传教,不仅仅是让家中多一个儿童,也不仅是使血缘继续,而是将一套家庭伦理与做人方法的观念,经过生育传承下去。
所以孩子在这样的观念中,承担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身份,还有延续家族,继承秩序和证明家庭的完整。
这也正是为什么,中国人以往生孩子时的动力,要比西方人强很多。
所谓“强”,不是指西方人不存在生育本能的情况,也并非是说西方的人完全不具备宗教方面的要求。而是指两种力量相互叠加在一起之后,所产生的约束是不一样的。
虽然基督教也提出上帝要求儿女生儿育女,遍布大地但它对人们的要求,还是有另外一条路。
一个人如果信仰是虔诚的,活出了信徒应该有的模样,不生育孩子并不会影响到天堂。

也就是说在基督教当中,生孩子与最终是否上天堂并不是完完全全捆绑在一起的。
你可以不生孩子,但你仍然可以依靠虔诚、符合信仰的生活,得到宗教意义的认同。
儒家则不同,他对人的评判,不仅仅看你是否忠孝节义。也不只看看你有没做到三从4德。
就算这些做到了,没有孩子继续香火,那套观念中,还是会被认为是没有做到最重要的那一部份责任。
这就使得生育从一个人的选择,转变成了与家族的延续,伦理秩序密切相关的事件。
所以,一个人即使足够忠诚孝顺守礼,最终还是可能由于没有孩子而被说成断子绝孙,成为孤魂野鬼了。
这句话听起来当然很沉重,甚至残酷,但是恰恰说明儒家的生育观念是特殊的。
它并非是单纯的鼓励人们繁衍下去,而是将传宗接代置于信仰与道德评判之中。
人们为什么要生孩子,从表面上来看是本能的表现,往深处去看,或许是在服从着一套被一再强调的观点。
因此,生育在以往并不仅仅是“我是否需要一个小孩”这样简单,它也被解释为“我有没有尽到家族与伦理的责任。
也正是因为这样,生孩子同时也具有繁衍与传教两重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