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独生子女承继父母的遗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真正做起来却不一定。
父母忽然死亡后,子女就算确认自己为唯一继承者,也要证明没有别的继承人,并且要搞清楚父母留下了什么样的财产。
现金,首饰这类小额财产也许比较容易得到,但车辆,房产,存款,股票等需要过户或者第三方的机构管理,继承就麻烦了许多。
晓峰是这样的例子。
他出生于优越的家庭之中,是家中的独生子。父亲赵开山早年于海南奋斗,后与合作伙伴于上海进行贸易,积攒了丰厚的家产。
晓峰在大学毕业之后进入了一家知名的企业工作。之后认识了从艺术系出来的林悦。两个人相识并且相爱,婚礼也在某年的国庆节之前提上了日程。
没想到,一场突然发生的车祸,使晓峰父母不幸去世。
处理完了父母的后续事务,他马上就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事情: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爷爷、外公、外婆都去世了,晓峰是独子,按理说应该是唯一的一个法定继承者。
可是,他对家里到底有多少财产,完全不知道。
他拿着自己父母死亡的证明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却发现,死亡证明仅仅能够证明人死亡,不能够单独证明他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了。
办继承权的公证,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者亲属关系的证明。
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通常由继承者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
如果其它继承人已死亡,还需要在证明上注明死亡日期、地点、生前居住地址。
另外,还需由继承人的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其住址所在地的基层党委出具证明,说明被接受人在生前没有结婚、没有生育的情况,或者他的配偶和子女首先在被继受人死亡的情形下。
这些证明可能涉及到医院出具的死亡认定、火化认定等证明。
对于独生子女而言,继承权的公证最为困难的,并非是去证明自己就是父母的儿子,而是要证明你就是爸爸妈妈唯一的接承人。
晓峰为此四处奔波,却无法凑齐完整有效证明材料,继承之路差不多被卡住。
这件事告诉我们,孤生子女的继承困难,不仅仅是家庭里面的问题,还是财产的登记,信息的管理以及法律的程序共同导致的社会方面问题。
独生子女的家庭越来越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财产的登记和管理,搭建更加方便的财产查看平台。
法律界应继续讨论,在没有确定被告继承的案件中,如何通过合理的程序保护独生子女继承权
对于父母而言,更为切实的办法是提前提升财产传承的规划意识。通过遗嘱,保险,信托这类法律工具来明确财产的分配意向。不要把所有的证明责任全部留给孩子。
房地产管理部门,公证处,法院,律师,财富管理从业人员也需要一起优化制度与服务。
遗产的继承并非仅仅依靠“我是一个独生子女“就能够完成的事情,关键之处在于身份,亲属关系,死亡情况以及财产的信息都能够被清晰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