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支持,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其含义其实是不一样的。
如果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为提高出生率,我个人贡献点力量,支持。
这一判断所指的是公共愿望,注重出生率,并承认个人能够在其中为自己贡献力量。
但是这句话到此为止,也就应该停留在此处,不能顺应这个愿望直接替他人做出决定了。
换一种角度来看,站在知己的角度,我很喜爱孩子,也因为又有个小可爱来到人世间而开心。
因此,听到这种消息,我也是支持的。
这样的支持更多的是情感上的快乐,是对新的生命到来欢迎。
欢迎孩子,也希望孩子来到世界,与要求某个具体人必须要生孩子并不相同。
前者为自己的感觉,后者则涉及他人的生活与家庭。
如果再将自己放置在一个旁观的位置上,结论将会变得不同。
生孩子,是当事人和他的家庭决定,与我无关。
在这个方面,我选择了弃权。
并非是不喜欢小孩,也不是不反对小孩子,只是这件事情本来就不应该由旁观的人来替当事的人做出决定。

旁观的人可以表达自己的祝福,能够说自己很开心,也能够保留自己看法,但是决定权依然在当事人和他的家庭里。
因此,前两个角度为支持,后一个则为弃权。
算一算,就是两支持,一弃权。
这样的结果看起来好像是在做简单的一道选择题,但是真正关键的地方并不在于“支持”或者“弃权”几个字上面。
我最初也很容易将注意力放到“要不要要孩子”上面,后来才发现,问题还要再往前走一步。
最重要的,不一定是有没有要生孩子这样的决定,而是真的能不能生。
想要生,是一种决定。
能否生,是当事人及其家庭所必须面临的真实问题。
两个问题是不能混合在一起的,也不能仅仅因为前面存在一个愿望就认为后面一定能够实现。
支持生孩子,最多的表示我认为这件事情可以被期望,也愿意高兴。
它并不代表我有资格为别人安排自己的人生,也并不是说一句支持就可以改变事情的真实状况。
总之,我支持生育本身,支持有人为新生命的到来而高兴。
至于一个具体人要不要活,以及还能不能活,是当事人和其家庭决定的。
旁观者所能做的,或许就是将边界划分清楚,不要将自己的喜好、愿望以及判断,错误地认为是别人应该接受的回答。
否则,嘴上说支持,其实做的是替别人做决定。